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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儿童意外事故明显增加 溺水死亡率占六成

2009年07月10日14:1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7月7日中午,一名17岁的少年与好友相约去西丽水库游泳,不慎溺水身亡;7月5日下午,龙岗区坪山新区吓田社区也发生了同样一幕惨剧,一名孩童落入鱼塘,不幸溺水身亡;而与此同时,在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村,也发生一起孩童溺水事故,幸运的是这名5岁的孩子被及时营救上岸。

  每年此时,类似的新闻总是不断,记者也曾在龙岗采访过一起两名孩子落入水沟溺亡的事故,父母悲痛欲绝、撕心裂肺的场面仍在眼前。孩子,暑假,为什么连在一起总是让人揪心?孩子暑期安全值得人们关注。

  美好暑假蒙上黑色阴影

  溺水成为儿童意外首因

  医院的院前急救科是冲在意外事故最前的一个科室。布吉人民医院医生魏新,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五六年,他说每年暑假、寒假期间,孩子意外事故发生率比平时明显增加,特别是暑假期间,仅他们医院每年就有四五起死亡病例。其中车祸、溺水、跌伤排在前三位。就在7日,医院就收治了一例孩子的车祸事故,所幸孩子并无生命危险。

  魏新去年参加过两起抢救孩子溺水的事故,他说,溺水事故的死亡率很高,在90%以上,因为通常情况下,孩子溺水后,必须在6分钟内救起,超过8分钟生命就无法逆转。而去年他参与抢救的两起儿童溺水事故,有一个6岁孩童是第二天才发现,在一个建筑工地里,已经无力回天;另一名孩童却是在一个只有五六十厘米深的积水池淹死,看上去那地方怎么也无法淹死人,他猜测孩子可能是跌倒后摔昏所致。

  龙岗中心区人民医院儿科的江主任也有同感,暑假期间孩童意外事故的病例会明显增加,除了车祸、溺水、跌伤三种意外比较显著外,中毒、中暑、烫伤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暑期他曾抢救过数例孩童误食农药、化工产品的事件。

  深圳市急救中心120调度科余益民医生介绍,儿童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溺水、坠楼、烧烫伤等几种伤害,是假期中最需提防的“杀手”,而溺水则成儿童死亡的首因。他介绍,每年市120急救中心都会接到多起儿童溺水急救电话,在我国,每年5万多名因意外死亡的0至14岁儿童中,溺水身亡的儿童几乎占到六成。

  实地采访:工地水坑张嘴变成“噬童老虎”

  记者采访时注意到,死亡率最高的溺水事件,一般发生在建筑工地、水沟、鱼塘、水库、海滩等地。布吉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科医生魏新对记者说,其中建筑工地死亡病例较多。

  记者昨天在龙岗的布吉、横岗等多处采访时注意到,由于暑期正值深圳的雨季,一些建筑工地在深挖后,经常会大量积水,形成一个水坑甚至很深的池塘,其中一些工地无人看管,不要说是小孩,甚至大人掉进里面都十分危险。

  在横岗一个无名工地上,记者注意到,围墙有两处已经倒塌,人很容易进去。工地看来已经停工一段时间,四周长满了野草,早前挖的地基变成了一口水塘,看上去很深。

  附近一个小店的老板对记者说,这个工地已经荒了很久,平时没见到人看管,经常看到有孩子进去玩,的确非常危险。

  据来自全国死亡监测网的报告显示,无论城市或农村,意外死亡均为1~4岁儿童的第一位死因,死亡率高达685人~941人/10万人;边远地区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甚至达到1056人/10万人。意外死亡与损伤的比例为1∶6~1∶11。我国目前每年约有16万零至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64万儿童因伤致残。

  而在深圳市,与上百种导致儿童死亡的疾病相比,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已成为我市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位死因,也是儿童致残的首要因素,我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已经超过4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的总和。

  客观因素:孩子无人监管成为隐性“水坑”

  初生牛犊不怕虎。儿童、青少年由于对周围环境缺乏认识,缺乏生活经验,经常对可能发生的伤害认识不足,容易产生意外。不过意外并非完全不可避免的,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要担起最大的责任,最大限度学会保护自己的孩子。龙岗中心医院急诊科的孙大勇主任对记者说,孩子平时上课是两点一线,外出时间较少,加上有父母接送,发生意外的几率较少;而暑假期间,孩子放假了,家长并没有放假。

  有人士表示,暑假期间孩子往往有了更多的自主时间,好奇、贪玩几乎是所有儿童的天性,于是结伴游玩成了他们的最大特点。而在炎热天气,河塘、沟渠、甚至建筑工地的水坑便成了他们游泳、嬉水的“乐园”。他们还没有能力管理好自己,安全意识差,并且愿意冒险。危险就这样悄悄来临。

  暑期中,还有一类儿童特别值得我们特别关注,那就是留守儿童。由于深圳大量的外来人口,每年的暑假期间,都有大量的外地儿童来深圳与父母团聚,相对来说,他们的家庭条件并不太好,多半居住在靠近水坑等危险地的环境,在深圳每年暑期儿童意外伤亡事故中,留守儿童占了较大的比例。

  去年,在宝安,发生过一起这样的事件:一名来自湖北的留守男孩天天,8岁,父母在深圳打工,来深圳后不到两天,就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无牌车撞倒,右腿受伤,肇事车辆逃走。为治天天的病,工资不高的父母花了3万多元的医药费,家庭承受了非常大的负担,但孩子并没有全好,最后落下了残疾。

  一名来自江西小名叫周周的9岁男孩,前几天爷爷带着他来深圳,爸爸妈妈都在华强北做生意,去年暑假他也在深圳过。父母早出晚归,很少有时间陪他,有一天,他一个人从住地去华强北找父母,结果迷路了,在地下通道睡了一晚,父母第二天才找到他。小周周说,所以今年爷爷跟他一块来了,怕他一个人乱走。

  有关人士表示,孩子的父母必须管理好孩子的空闲时间,否则那就是一个存在危险的“水坑”。建议孩子的父母一定要让孩子呆在有监护人的环境中,不要单独出行。

  齐心“填坑”:教孩子自救填废弃水坑买意外保险

  深圳市急救中心120调度科余益民医生指出,儿童死亡率最高的溺水事故,对于5~12岁的儿童,应教会孩子游泳及游泳规则,不要到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护人员的水域、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要教育孩子清楚自己的能力,不要逞强冒险或者在水中打闹;对于13岁以上的儿童,还应教会必要的急救技术。

  有专家建议,暑期孩子自由活动的时间较长,意外伤害的可能性随之增加,一旦孩子在暑假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往往需要一大笔治疗费。可选择买一份少儿类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都比较便宜,价格在50元~200元之间。

  为防止暑期溺水事故的发生,有市民建议有关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农林水部门加强对辖区山塘水库的值班、巡查等管理工作;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开挖后遗留的积水深坑的检查和防护工作,废弃的水坑要及时填平;教育部门安排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各社区、工厂在显要位置张贴安全告示,加强对辖区居民和广大外来劳务工的安全教育。

  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十佳辩护律师徐飙则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指出,孩子发生溺水事故,地点的不同,各方所负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如果发生在建筑工地,首先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他们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另一方工地也要承担责任,工地需有必要的防护,要有标志、加盖、有人看守等。所以建筑工地方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安全措施;如果发生在游泳池,因为游泳池本来就属于游泳的场所,游泳池方必须有安全措施和管理人员,如果发生意外,游泳池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果是水库或池塘,虽然本来就不属于游泳场所,但需要尽到责任树立警示牌。

  

(责任编辑:wangjing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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