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讯(记者杨昌平)东城区的陈旭穿着军装,开着军车,兜售假军车牌照,一副假牌照卖6万元。为了获得买主的信任,他还装模作样地签订“保真协议”。记者今天获悉,陈旭因犯诈骗罪,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3名同伙也分别被判刑1年3个月至3年。
陈旭今年37岁,这已是他第二次触犯刑律。早在1999年2月2日,他就因犯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1年12月22日刑满释放。据证人魏某介绍,2007年1月,他在网络上看见有人发布可以提供军车牌照的信息,就和对方联系,对方说可以提供某军区的军牌使用10年,过桥、过高速不用花钱。
10年不用花过路费和高速费,对魏某来说能省很多钱。于是,魏某和卖牌照的李刚联系,据李刚说,弄到军车牌照的是某军区作战部的叫陈旭的少校,陈旭可以从部队领出车牌供她长期使用,并保证是真的军牌,还能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 2007年2月初,陈旭露面了,他穿着军服,开着军车,自称是少校。双方商定了租赁3副军车牌照及相关手续的事情。魏某先后支付了18.5万元。而且双方还签订了保真协议。拿到军车牌照后,魏某找朋友鉴定了一下车牌,发现全是假的,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有关部门鉴定,陈旭所售的军车牌照及驾驶证均系伪造,且系军级以上单位使用。据陈旭供述,他是在2006年通过互联网认识李刚的,当时他想从李刚那里买二手车,两人见面时,他对李刚称自己是空军司令部的军人,并穿着军装,还给李刚看过军官证。后来他和李刚聊起卖军车牌能挣钱,就决定由李刚在网上发布买卖军车牌照的信息,联系买主,他负责办理军车牌照。等有了买主,他就到大兴找“鲍九”(鲍俊贤)做假牌照。
一审法院对陈旭和李刚出售假军车牌照的行为,认定为非法买卖军用标志罪,并以此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和2年六个月。
判决后,检方提起抗诉。检方认为,陈旭和李刚出售假军车牌照时,因受害人对军车牌照的真实性存在认识错误,所以陈旭、李刚均构成诈骗罪,原判定性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一中院采纳了检方的抗诉意见,改判陈旭有期徒刑5年,李刚有期徒刑3年,对其余两名同伙则维持了1年3个月和1年半的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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