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10日电 (记者 袁爽 实习生 蔡莹莹通讯员辛成)几个月前还怀有6个月身孕的黄小姐由于出租车司机陶师傅的一点小事故,半个月后宝宝胎死腹中。今日,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法院调解了这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经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了一致的协议,由出租车司机陶师傅赔偿黄小姐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3月10日下午,黄小姐和她的家属乘坐陶师傅的出租车去探亲,在杭州三里亭路水岸雅苑旁上车时,黄小姐整个人还未完全坐进车中时,陶师傅就启动车子前行,导致黄小姐当场倒地,右脚被压伤。交警大队对此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陶师傅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3月11日,黄小姐便去医院对胎儿做了详细的检查,胎儿的心率为168次/分(正常的心率在120次/分——160次/分),其他均正常。而3月25日,在事故半个月后黄小姐再去医院检查时,却发现胎儿死在了腹中。失去宝宝的黄小姐一家心情顿时无比悲痛,便将陶师傅告上法院,要求陶师傅、出租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但陶师傅却认为,如果胎儿在3天之内死亡,也许和事故是有关系的,可胎儿是在半个月之后才死亡的,从医院的检查情况看,也证明不了胎儿死亡和事故有关。尽管胎儿的死和事故没有很大的联系,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陶师傅表示还是愿意赔偿给黄小姐一点钱。
经过承办的法官的悉心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由陶师傅及出租车车主赔偿黄小姐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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