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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麦田别墅门:开发商被指是“潜伏”的官员

2009年07月12日06:1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现代快报
别墅群落
别墅群落

近景
近景

  东海调查

  江苏省东海县山左口乡吴庄自然村那些农田里的别墅,眼下已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7月1日,有媒体曝光东海县非法圈占耕地修建别墅,当地国土部门在确认山左口乡违法占地事实的同时,对该乡进行了处罚。东海县山左口乡党委、政府也在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下,作出了深刻检查,表示要吸取教训,进行整改。然而,就在一切都似乎尘埃落定的时候,记者赴东海县深入调查发现,和“上海倒楼”事件类似的“官影”同样在这里出现,“东海别墅”的两名自然人开发商:孙思源和被指称为当地建设局总工办官员的赵某,名下竟有一家房地产营销公司,赵某更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乡政府承认错误

  身陷舆论漩涡的东海县山左口乡党委、政府在“强硬”20个月后,终于首次承认,村民们投诉举报的“清泉河康居工程”未批先建,应该深刻反思和吸取教训,并提出了停止施工、争取审批、主动接受监督、作出检查等四点整改意见。

  “清泉河康居新区”项目号称连云港市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位于吴庄自然村清泉河东侧,杨庄桥、东郯公路南侧,西侧就是当地集镇所在的大街。村民刘春华和杜培民等人从2007年11月份就开始对此项目进行举报,因为该项目占用了他们100亩耕地建别墅,而补偿款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今年7月初,有媒体关注了此事,并指称:江苏东海圈占百亩耕地建别墅,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之举。一时间,坐落在吴庄自然村那些农田里的别墅,成为了全国瞩目的焦点。

  7月3日上午,记者赶到了引起外界关注的别墅项目所在地,发现这里一片平静。搅拌机和塔吊就停放在田地里。黄沙、水泥和绿油油的农作物相对比,显得非常刺眼。在沿街的几套别墅里,有几个业主已经入住。一户业主告诉记者,房子是去年9月份买的,上下两层面积大概150平方米,当时买的时候每平方米大概1300元,总价20万元左右。因为做装饰生意,他把一楼腾了出来,用来加工门窗,二楼自住。而另外一户从事汽修生意的业主买别墅时的情形也大致相同。记者沿街走了一圈,发现大量的别墅都是闲置的。

  随着山左口乡的一纸整改意见,村民们似乎在这场和乡政府耗时20个月的拉锯战中取得了“胜利”:麦田里的别墅项目在今年6月份以来经历几次反复之后终于被叫停;山左口乡党委书记王华的看法,也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此前,王华坚称上述项目是新农村建设用地,不需要任何土地审批手续。但是,关于此事件细节上的疑点却并未在人们心中消除。

  据村民们介绍,早在2007年11月,上述项目就已经动工。而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土地调整协议书签订的日期则是2008年3月12日,且不论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只就时间上来看,就明显存在问题。那么这样一个非常明了的事情,为何从项目开工建设到后来被定性查处,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的时间?

  而项目开发商的背景至今也依然如谜一般。一位购买该项目别墅的业主向记者表示,这个项目是乡政府强势推进的,开发商听说有建设局的人,还有一个是乡党委书记的同学,他们在当地都是很有能量的人,要不然这个项目早就被叫停了。

  乡政府的推诿和国土局的“尴尬”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7月3日来到了山左口乡政府,宣传委员张艳称,乡党委书记去北京出差了。乡党委副书记乔光耀熟悉情况,但他现在在工地。在多次出去拨打电话后,张艳要求记者再等待一下,并说乔光耀副书记正在赶回乡政府的路上。然而等了一个多小时以后,记者依然没有见到这位乔光耀副书记的身影。

  17时左右,记者拨通了王华的电话,想核实其和开发商的关系并求证开发商的身份。王华首先称:你先去看看,那个地方建的是别墅吗?而对于村民们关于其本人和开发商关系的质疑,王华还没等记者说完话,就打断了记者,称自己在出差,要采访,去联系乡里的乔光耀副书记。

  随后,被张艳称正在赶回乡政府要向记者介绍情况的乔光耀副书记在电话中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要安排他接受采访的情况,乡里的宣传委员也没跟他说这个事情,所以他不能接受记者的任何采访。

  在东海县国土局,土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宜志面对记者的质疑则称,国土部门执法有“阻力”。他含糊地称,这个项目是县里批准的,阻力主要来自政府方面。具体是什么样的阻力让土地部门止步不前,王宜志面带微笑,但却就此问题不愿多说一字。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采访期间,王宜志还突然和另外一名副大队长王克明一起离开,大概几分钟后返回时,王宜志称,目前国土部门已经查处了山左口乡违法占地一事,殷宏明副局长已去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汇报山左口乡违法占地的情况了。根据国土部门现场调查测量,确认已经违法占用的土地面积是15亩,国土部门目前已经按照5元每平方米的罚款标准,给山左口乡政府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决定。同时没收该居住区的地面附属建筑物。

  在王宜志看来,山左口乡党委政府本来是在做一件好事,但操之过急了。记者试图查看国土部门的“询问笔录”,但被王宜志拒绝。“殷宏明副局长把材料带南京去了,这边没有留底”。

  开发商:“潜伏”的官员?

  据“清泉河康居新区”项目建筑队负责人李东升对媒体介绍,该别墅的开发商是孙思源和一个姓赵的男子。孙思源是山左口乡党委书记王华的同学,另外一名开发商赵某则是东海县建设局的工作人员。

  据吴庄村村民、老党员吴良贵透露,大家都知道孙思源和王华是把兄弟,关系密切,交情不浅。

  山左口乡政府介绍,之所以选择委托孙思源来开发,是乡党委政府经过“选择比较”后确定的,而且孙的身份是“自然人”。对于记者更多的提问,山左口乡党委宣传委员张艳对此笑而不答。王华此前对媒体表示:孙思源确实是他的同学。对于传言他们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王华显得很无奈。他说,他对孙思源的要求是,只要保证房屋质量,微利就行,每套最多只能赚一万元,其他没什么。在调查期间,记者始终未能联系到孙思源。而关于另一名开发商赵某的资料,山左口乡在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中并未出现。

  7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东海县建设局的纪委宋书记。宋表示,赵是东海县建设局总工办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公务员身份。关于其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事情,如果不是记者告知,他尚不知道此事。纪委将立即介入调查。

  而根据孙思源和赵某都是项目开发商的线索,记者从连云港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到,孙和赵名下竟然有一家公司。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刚刚在“上海倒楼”事件中“声名远扬”的“阙敬德”。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这家公司的全称是“东海县如意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的销售代理,房地产的营销策划,设立日期是2008年3月11日。企业由三名股东组成,赵某,孙思源和丁某分别出资20万元,15万元,15万元。法人代表是赵某,孙是被聘的总经理。

  巧合的是,上述公司成立的日期比山左口乡政府和当地村委会签订土地调整协议书日期刚好早一天。而且,该公司的两名主要股东与“清泉河康居新区”已经暴露出来的两个开发商名字一样。

  为此,记者拨通赵某办公室电话,联系到赵想核实其是否参与山左口乡别墅项目的开发,东海县如意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和这个项目是否有关联等问题时,赵某还没等记者说完话,就连称不知道此事,并迅速挂掉了电话。

  7月7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东海县建设局纪委宋书记询问“建设局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开发”一事调查进展情况。“没有这回事!”宋这样告诉记者。在记者表示质疑时,宋在沉默片刻后又改口称:“事情出来后,我和赵本人交流过。根据我们的了解,赵某本人并没有参与到山左口乡那个项目当中去,只不过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是他而已。”

  知情者介绍,赵今年41岁,1992年7月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所学专业是工民建。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是房屋建筑类,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时间是2004年10月。另外,赵本人还是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库名单中的成员之一。

  连云港市建设局总工办工作人员并未回答记者关于“总工办”职能的询问,称领导不在。据记者侧面了解,总工办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其主要职责包括建设工程的图纸审查等。在连云港市建设局,总工办和政治处、财务等部门一起,都归一把手亲自主抓。

  在东海调查期间,记者也未能从工商部门登记的住所上找到“东海县如意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东海房地产业界不少人士都告诉记者:“没听说过这个公司!更不知道孙思源是何许人也!”

  记者手记

  东海“别墅门”,有没有权力在寻租?

  闹得沸沸扬扬的江苏东海县山左口乡“别墅门”事件,在最近一段时间无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事后被东海县国土局确定为违法主体的山左口乡政府,理由冠冕堂皇:是为了引导农民有序建房,建好房,是为了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谈起违法的动机时,当地乡政府理由是:要等土地批下来,黄花菜都凉了。

  众所周知,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不是想在哪里建就在哪里建,谁想建谁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但是,乡政府却通过一纸协议,就把耕地调整为乡政府集体所有,让人匪夷所思。

  而政府帮助开发商卖房子的“大胆”之举,更是从一个侧面印证,这个项目背后,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

  记者的调查显示,这个项目的开发商的确不一般。股东之一孙思源是该乡党委书记的同学。而在孙思源任总经理的那家公司,传言中的建设局官员赵某名字赫然其中。东海县建设局纪委宋书记称,赵本人并没有参与到山左口乡那个项目当中去,只不过那个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用了赵的名字而已。

  在东海采访期间,当地国土部门针对此事态度非常暧昧,表示查处“有阻力”“有压力”。而当地乡政府则不是言语含糊就是推诿,没人能够正面回应记者的质疑。权力和关系在东海“别墅门”事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东海方面还欠公众一个交待。

  律师说法

  个人不具备开发别墅资格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告诉记者,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对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有严格审批程序规定。刘茂通律师分析指出,首先吴庄村未经过国土行政部门的批准就将耕地转让给乡政府搞非农业建设是违法的。其次建设别墅进行销售实质上是商业开发行为,承建别墅的开发商需要有相应的资质并报请审批后方可施工建设。作为公民个人是不具备开发资格的。

  □快报记者 邢志刚 文/摄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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