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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准中石油收购日本大阪炼厂49%股权

2009年07月13日05: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林奇

  7月10日发改委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收购新日本石油大阪炼厂部分股权项目于今年6月通过核准,中石油将收购大阪炼厂的49%股权。

  据悉,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2年1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营范围是原油、成品油、石化产品、天然气进出口及转口等。


  早在去年5月,中石油集团已就收购新大阪炼厂的49%股权一事进行谈判,这是中石油集团在日本的首笔投资。

  按计划,中石油集团将向这家炼油企业提供原油,加工后的油品在中国销售。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中石油在未来10年将6000万吨的海外作业油气当量提高到2亿吨的计划。中石油方面表示,收购的产能将视情况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中石油将加快下游国际收购活动的步伐。

  新日本石油公司位于日本西部城市大阪,是日本最大石油进口商和营销商,也是日本最大的石油精炼商,该公司在日本汽油市场占有23%的份额。从2004年起,该公司就开始向中石油提供炼油服务。但该公司在2008年出现亏损。

  国泰君安石化分析师杨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中石油海外市场的拓展,如何利用海外资源更好地服务国内市场,布局中下游产业链亦成为当务之急。中石油可能会将在海外获取的资源供给大阪炼厂进行加工,然后输往国内市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中石油可以从日本对石油的利用效率上汲取经验,从而提高自己在炼油板块的盈利能力。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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