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怪不怪?学校报了三个学生参加抗震救灾优秀生评选,批下来还是三个,但其中一个学生换了人。”汶川县威州中学高三学年组组长李军说。(7月17日《新京报》)
被评为抗震救灾优秀学生的灾区毕业生,可免试上大学,这是件好事,但好事要办好,必须有一套严格公开的推荐报批程序。
笔者认为,应公开推荐条件。由所在学校通过大会的形式向全体师生公布推荐条件与程序,并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推荐人选抗震救灾典型事迹材料除当事人和知情群众签字外,还需在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而威师附小被推荐者的事迹材料,只是“爸爸学校里一位叔叔帮忙弄的。”
应公开审定机构。应有一个既不隶属于教育部门又与学校无利益瓜葛的第三方来承担审核和初步确定事宜,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其公正性。可委托当地团组织担当审核和初定机构,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群众代表进行测评,通过媒体或网络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淘汰,全程公开,阳光操作。
应公开监督渠道。在整个推荐、审核、淘汰、公示和确定过程中,当地监察部门应全程跟踪监督,随时受理群众反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等徇私舞弊行为,立即严肃查处,在第一时间予以纠正,消除影响。而威师附小以小学名义推荐校长儿子的事,仍由当地教育部门调查处理,其查处结果恐难服众。
如果有了严格公开的程序,一切在阳光下运作,即使出现教育工作者“内举不避亲”,也不会有沸沸扬扬的质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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