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7月13日电(记者魏蒙)珠海一黄姓女子利用担任公司财务助理的职务之便,先后20多次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37万多元到澳门豪赌,在输掉近96万元后投案自首。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该名女子有期徒刑6年。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透露,2007年8月1日,黄姓女子进入珠海市一家制衣公司工作并任财务助理。工作9个月后,她就开始挪用公司资金,利用周末时间到澳门赌场赌博。其中,多次挪用自己负责保管的公司现金人民币8万余元;18次非法使用公司的空白支票和公章挪用该公司农业银行账户内资金人民币近94万元;5次非法使用公司的空白支票和私刻的公章挪用上述公司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29.13万元;采用更换收款人账号的方式,挪用公司以总经理徐×霞的名义在农业银行开设的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5.67万元。在7个月里,她共计挪用该公司资金人民币137万余元,除在此期间陆续归还人民币41.27万余元外,剩余人民币95.8万余元在赌博中挥霍殆尽,无法偿还。去年10月15日,她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
7月7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认为,黄姓女子构成挪用资金罪;但鉴于她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归还部分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从轻判处该名女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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