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
孤儿满18岁
可住廉租房
本报讯(记者杜新达 通讯员陈厚舜) 《海淀区接收成年孤儿安置办法》近日出台,《办法》规定海淀区的孤儿年满18岁可获廉租住房,并可获15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补贴。
《办法》规定,海淀区接收的有本市户口或者送养地为海淀区的孤儿,具有一定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年满18岁后可获得廉租住房。成年孤儿处于失业状态,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金、供暖费、物业费的补贴,按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170%比例享受基本生活费,并按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医疗保险。
此外,成年孤儿还可领取15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补贴。海淀区民政局社救科负责人表示,这笔钱原则上不直接发放到孤儿手中,而是由市区财政拨付到区民政局后,再将其转移到孤儿所落户的街、镇,用于支付安置人员住房、生活费、职业技能培训及社会保险。
根据《办法》,孤儿的安置由各部门分别落实:区公安分局负责相关户口登记(迁移工作),区劳动局负责相关就业服务工作或职业技术培训,区房管局将按本市相关政策为安置孤儿配租实物廉租房或者配售经济适用房,区民政局将为安置孤儿一次性配备生活必需品。
据悉,海淀区4名成年孤儿成为首批受益者,他们的户口已经迁到西北旺、西三旗等海淀四个街道乡镇,工作、住房问题正在由街道、乡镇和相关委办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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