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三日电 (记者刘育英)国家外汇管理局十三日对外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旨是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等行为,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允许所有境内银行在谨慎经营的前提下,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并简化了开户审核资料及与境外资金往来办理手续,有利于银行拓展中间业务和“走出去”企业在境内银行进行资金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提高银行、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
据悉,《通知》规范了境外机构外汇账户的识别标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则,明确与境内进行资金收付按照跨境交易原则审核真实性,将账户内资金纳入银行外债管理,在境内、境外机构账户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成为资金非法进出的渠道。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境内发生收支,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境内银行必须审核规定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并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通知自八月一日起实施。完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