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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37疑犯出庭受审 创广州审判史纪录(图)

2009年07月14日01:3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李忠(前排左一)、戴洪亮(前排左二) 通讯员供图
李忠(前排左一)、戴洪亮(前排左二) 通讯员供图

  ●创广州审判史被告人数纪录 ●垄断9市21个工地钢材供应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陈述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上午,广州审判史上被告人数最多的“广东钢材黑帮” 37疑犯在广州中院一审公开审理。该团伙以湖南衡山县和衡东县人为主,专门在湖南进入广东的高速路口拦截运钢材货车,采取抢劫、绑架、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控制广州、佛山等广东9个城市21个工地的钢材市场,牟取暴利。

  该团伙一共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12宗罪。

  一被告肺结核

  首次视频审判

  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这起涉黑团伙案一共有37名被告人,创下广州法院审判历史上被告人数最多的纪录。

  该团伙中年纪最大的55岁,最小的才19岁,除了5人是来自河南甘肃等地外,其余均是湖南衡山县和衡东县人,团伙的“老大”李忠,和“老二”戴洪亮就是衡山县长江镇人。

  据指控:从2007年4月起,为垄断广东省内部分地区的钢材供应权,在“黑老大”李忠的积极资助下,“老二”戴洪亮伙同同案人邓新云(另案处理)先后纠合谢青林、曹深根、郭五占等人分别在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市及清远市等地的高速公路出口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拦截“老家”——湖南省衡山籍运输钢材的货车进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又指派团伙联系上述地区的建筑工地,在与建筑工地达成钢材供货协议后,由李忠指挥采用作假手段虚增钢材重量,由被告人戴洪亮指派同案人押运钢材到建筑工地进行诈骗活动。

  随后,为进一步壮大实力,在2007年8月,李忠利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广州市天河迦建贸易行,以迦建公司为依托,有目的地吸收一些无业人员(主要是湖南衡山县人),利用其人多势众的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钢材供应市场,排斥打压竞争对手。至2008年6月份前,逐渐形成以李忠、戴洪亮为首领的涉黑团伙、非法控制了广东省内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清远市、肇庆市、中山市、惠州市等市共21个工地的钢材供应权。

  去年6月1日,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局经过严密部署,一举打掉该团伙,随后移送检察院部门审查起诉。

  据法院人士透露,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连审一周。另外,因其中一被告患有严重传染性的肺结核,法院首次采用视频审判,将该被告单独安排在一间数字化的房间进行审理。

  一线总部:广州市天河迦建贸易行(以他人名义注册)

  实际控制人:李忠(幕后指挥和调遣,积极资助犯罪活动)

  直接负责人:戴洪亮(有目的地吸收一些无业人员,利用人多势众、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钢材供应市场,排斥打压竞争对手。)

  骨干分子:罗永洪、王光元、汪爱平、李春根、戴冬亮(戴洪亮弟弟)、向忠于、谢青林、曹深根(带领属下在珠海、中山等市形成若干团伙划在建筑工地外看守,阻止非该组织的钢材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同时大肆实施绑架、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收取高额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

  累累罪行

  绑架司机勒索钱财

  从2007年9月至2008年4月,该团伙在珠海市斗门县附近路段、京珠高速公路中山市民众服务区附近路段、南沙港快线西沥收费站、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新洲收费站、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段等地,多次拦截从湖南来的运钢材货车,绑架司机勒索钱财。

  骗取钢材牟利765万

  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期间,在“黑老大”李忠的指使下,以优惠价格为诱饵,先后分别以广州市天河迦建贸易行、惠州市惠城区三阳建材经销部等名义,签订钢材供货协议或达成钢材供货口头协议,协议约定运货、卸货由供货方负责。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在团伙自己设有的无牌停车场内,采用送货时先用设有暗格机关并加铁的改装货车运货过磅,后再调换同型号同车牌的货车代替改装货车过磅结算等手段,骗取钢材共1541.0156吨,共计人民币7655700.15元。

  持械抢劫强收保护费

  2006年5、6月间的某天凌晨3时许,团伙成员王光元伙同同案人驾车到广东省河源市惠河高速河源城南出口约100米处,截停刘某某委托他人运输钢材的两辆货车索要钱财。被害人刘某某闻讯赶到现场,王光元指使同案人持匕首进行威胁,抢得被害人刘某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并强行要求被害人以后运输钢材到河源市必须预先向其交纳“保护费”。

  据检察机关查明:该团伙一共在广东各地上述方式,作案18起,抢劫勒索多名司机数十万元。

  强抢停车场高价收费

  2007年10月期间,戴洪亮指使手下丁某某经营的天河区吉山一无牌停车场门口,通过截停进出该场的货车,向货车司机或车主索取保护费,并不准货车停放在该车场的方式,影响该车场的正常经营,迫使丁某某低价将该车场转让给戴洪亮。随后,在李忠出资下,戴洪亮将该停车场更名为“宏亮停车场”,并安排手下经营管理。

  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30日期间,该团伙在宏亮停车场附近,以向货车司机或车主索要保护费的方式,强迫来往钢材货车高价停放在宏亮停车场内,牟取暴利。

  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

  该团伙成员还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持有15支各类枪支弹药,非法拘禁罪、盗窃、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罪名。

  庭审现场

  黑老大装无辜:我只是个生意人

  二当家也耍赖:记数只是在练字

  昨日上午9点左右,广州中院内外戒备森严,记者注意到包括有防暴车在内的数辆警车停在法院路边,而第一大法庭里面不仅有数十名法院的法警,还有28名武警坐在前排警戒,法庭的两个门边还有武警持钢枪站岗,情景与之前审理的几个涉黑案类似。

  因涉案人数较多,法院光是审核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身份就花了一个小时,而随后宣读长达十多页的起诉书又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且还得5名公诉人轮流宣读。

  “我只是一个生意人。” 黑老大李忠出庭后,一脸“无辜”地说。他否认自己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自称只是卖钢材的生意人”,他只承认确实在生意中有诈骗的行为,但“那只是想多挣点钱而已”。“做生意时,谁不是这样呢?都想多挣点嘛,但我确实没做什么绑架、抢劫的事,”李忠辩说。

  相对于李忠的“据理力争”,团伙“二当家”戴洪亮干脆就耍起赖来。据悉,戴洪亮已是“二进宫”,曾于1998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处刑三年,2000年7月才刑满释放。

  戴洪亮称:“我承认犯罪,但我只是负责联系工地和押货的,也只参与过在清远那起诈骗活动”。他还否认曾指使“马仔”进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认为员工冒充“马仔”作假口供是对其诬告,称“我无辜被他们拉下水,我也是受害者。”

  对于公诉人举出在其家中缴获的写有诈骗数额和方式的笔记本,戴洪亮则反问公诉人“我有空时用来练练字不行吗?”此语一出顿时引起旁听席上的一阵笑声。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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