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对“经济适用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开发商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停工,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等。这一决定,没有说明对这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郑州市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7月13日《齐鲁晚报》)
显然,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和担忧,绝非毫无依据,杞人忧天。从违法事件持续时间之长、村民上访长期遭到有关部门敷衍以及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公然质问记者“替谁说话”看,河南天荣置业将经适房建成豪华别墅,绝非一个企业的擅自违法行为,背后必然有相关部门的官员明里暗里支持纵容,担当保护伞。否则,明显违法的事情怎么会长期没人过问,一个堂堂的市规划局副局长怎么会对记者有“替谁说话”如此暧昧的追问?因此,目前郑州市政府仅对企业的处罚,我们只能认为是一个“阶段性处理”,并非整个事件的完整处理结果。
其实,就郑州市政府对河南天荣置业的处罚而言,不仅让人感到十分手软,而且也让人感到言词模糊,大有抓小放大、大事化小之意。比如,天荣置业先后两次拿到共计13万平方米的经适房建设计划,而且从首次拿到3万平方米的计划至今已近10年,不仅没有建成经适房反而改变土地用途和项目性质,违法建成超大面积豪华别墅群,违法时间不可谓不长,违法性质不可谓不严重,违法情节不可谓不恶劣。而恰恰是如此严重的违法事件,郑州市政府对违法企业却只是取消了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适房建设计划,还保留9.9万平方米的二期计划。难道如此严重违法的开发商还有资格和信誉继续承担经适房建设项目吗?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处罚决定中并未涉及违法别墅如何处置,难道罚款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经适房用地变成豪华别墅用地,最终让开发商从中实质获利吗?
而且,如此切割式、轻描淡写地处罚企业,而不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官员的处罚决定,在公众那里显然是通不过的。7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并从发布之日施行。按照规定,郑州“经适房变别墅”事件属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畴,应当按照这个《暂行规定》进行问责。笔者揣测,郑州市之所以选择于12日晚匆匆发布处罚决定,或许已经受到这一规定的威慑,给人们问责规定正式发布之前对事件已经处罚完毕的印象,从而让政府相关部门和官员逃避问责。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
总之,郑州市“经适房变别墅”事件不能只对开发商处罚了事,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官员难辞其咎,难逃其责。我们期待郑州市经适房变别墅事件的进一步处理结果。(李克杰作者系法学教授)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