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中学同学系中国政府高级官员,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进修时,习惯于用中国的方式写论文,下笔就说,“我认为”教授对他说:“我不想知道你怎样看,而是想知道你知道多少别人怎样看。”
在美国读博士时,一进校,学校对所有学生的入学教育的内容之一就是警告我们,抄袭被视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道德问题,轻则本门功课不及格,重则会被开除学籍,甚至可能被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研究生们被告知,要想避免被指责为抄袭,必须在凡是引用别人的观点时把提出该观点的功劳(credit)记在原作者的名下,即用注释来说明这是某人的观点,在何时、何论著中提出。而且,如果你所引用的是被引用者的原话,还必须用引号标出,否则仍然会被看作是剽窃。甚至在使用例如“历史的终结”这样的短语时,由于这已经是福山家喻户晓的观点,必须随时为它加上引号,表示这是个观点是福山的专利。不过,如果一篇作品满篇都是直接引语,固然可以免于被视为抄袭者,但会被看作是“偷懒”。
为了既不被指责为剽窃,又不被看作是懒惰,只有一种可供选择的标准方法,即在引用作者的意思时,把原文所使用的所有的词都用同义词代替,还要尽可能改变句型或句子的前后顺序,换句话说,就是用自己的话把作者的意思重说一遍。这是我们的英文写作老师告诉我们的,而且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训练我们如何用自己的话复述作者的原意。
实际上,在我20世纪80年代末到美国大学学习时,对剽窃的判定标准还没有像现在这么严格,那时我得到的印象是,如果你注明观点的出处,就不算剽窃。但是,可能是由于在过去的一些年里美国学术界的抄袭现象日益严重吧,标准也变得越来越严格。现在的标准与我们所习惯的中文写作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用中文写作时,为了准确传达作者的意思,总是觉得一字不差地使用作者的原话是最保险的方法。
不过,英语老师提出的标准还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在学术论著中,有许多术语是难以替代的,例如政治、经济、官僚等,不胜枚举,如果不是一篇叙事文章而是一篇学术论文,我们怎么可能做到全部替换这类词呢?最后,一位美国博士生对我解释说,现在美国学术界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一个句子中有三分之一的词被替换,就不被认为是抄袭(当然你首先需要注明这是引自哪一位作者)。这个标准在我看来还比较可行。
这里所说的都还是在对一些数据、观点给出出处的前提下,避免被视为抄袭的标准处理方法。至于对别人的整篇论文进行拷贝,再修改其中的一些词和句子,那无论怎样处理文字,都不能逃脱抄袭的罪责。博士生的论文都要在学校图书馆里存档,可以向外借阅,如果发生抄袭,很容易被辨认出来。谁愿意拿自己的职业前途做赌注呢?
如果在中国研究生以就业压力为由为抄袭辩护的话,那么美国学校的学生可能面临的就业压力更大。在我所在的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院里,博士生拿到博士学位平均花费的时间是7年(算上硕士学位),据说在哈佛平均是8年。
另一个与此有关的对博士生的训练是,要严格按照标准格式或体例进行写作,尤其是在引证方面。为了统一体例,我所在的学校要求以《芝加哥体例》(ChicagoFormat)为标准来撰写博士论文(美国各大学的要求并不统一,但采用芝加哥体例的学校不在少数)。这是一本有1000多页厚、像一块砖头一样大小的工具书,它对所有可以想到的格式细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老实说,我为使自己的论文符合规定格式所花费的时间,远比我准备论文答辩的时间多,后者只用了4天。如果一篇博士论文在体例上不合格,在它被送交学校图书馆装订存档时就会被退回要求修改,而该博士候选人可能会为此耽误了论文评审,从而在当年毕不了业。在准备答辩期间我觉得自己所做的一项工作是:在15天左右的时间内,学会做一名合格的英语杂志编辑。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西方学术界故弄玄虚,制造繁琐。他们会问,大量引证难道是必不可少的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是西方业已形成的学术传统。其目的一是表明作者参考了在他之前的所有重要文献,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研究;二是给予前人成果和贡献充分的肯定;第三,或许更重要的是,这体现了学术传承,使得无论是前辈还是后辈的研究者,无论观点如何不同,都使用共同的学术语言、站在同一平台上对话或争论。
我的一位中学同学,也系中国政府高级官员,多年前曾经到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进修一年,并按规定取得了硕士学位。他告诉我,最初他习惯于用中国的方式写论文,总是一下笔就说,“我认为”但是他的教授制止了他,对他说:“我不想知道你怎样看,而是想知道你知道多少别人怎样看。”这或许就是在西方学术界眼中学术与非学术的基本差别吧。文/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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