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32岁的个体司机武延平驾驶“解放”牌重型货车在四环主路行驶时因遇道路拥堵,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造成7车连环追尾事故,致4车起火,1名司机死亡。今天上午,肇事司机武延平被检方指控犯有交通肇事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2008年9月23日23时许,武延平驾驶着“解放”牌重型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四环主路霄云桥上,因前方事故,车辆均因道路拥堵停于桥上。检察院指控,由于武延平采取制动措施不及时,“解放”货车同时撞上前面两辆汽车,导致发生7车连环追尾事故。其中包括武延平所驾货车在内的4辆车起火,司机朱先生当场被烧身亡。事后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武延平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上午,武延平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有罪。武延平说,当时前方堵车,天又下着小雨。当时他以为前方车辆在慢慢开动,但实际上却是静止停在路中。武说,事故发生后,由于脑中一片空白,他曾给另外一辆货车的司机打电话,让其帮忙报警,但该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记者了解到,当晚造成东四环道路拥堵,是由于一对情侣驾车行至霄云桥南时发生争吵。男子遂将车停在主路最右侧车道。争吵中,男子的手机被女友扔到四环主路上,该男子步行到主路捡手机时,被一辆“松花江”牌小客车撞倒,当场死亡。该事故发生后,四环内环主路被封锁,全部车辆停留等候放行。
武延平的辩护人认为,武延平并非恶意违章,造成该起事故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烧死的“福田”客车司机朱先生还不到24岁,当时他受雇于孙某负责送货。事后,朱先生的父母将武延平、货车车主闫某、朱先生雇主孙某、福田车主王某一并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7.9万余元。此外,福田车主王某,事故中分别被烧毁报废的奇瑞车和奥迪车车主也均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车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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