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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7月16日电记者黄辉本报7月6日六版刊登《采购不合格大米质监局竟找人替罚罚单“张冠李戴”受罚人申诉受阻》报道后,江西省南昌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件展开调查。今天上午,投诉人涂序龙高兴地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南昌市政府法制办和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科已责成高新质监分局退回其1.2万元“张冠李戴”罚款。
同时,涂序龙对本报的新闻监督表示十分感谢。
事情的起因是,2008年10月27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下岗工人涂序龙因向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食堂销售大米出现问题,被南昌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处以1.2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在索要处罚收据时,涂序龙得到的却是“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食堂”的罚单。涂序龙不服,于是拿着这张“张冠李戴”的罚单向有关部门申诉,但有关部门以申诉主体不符为由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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