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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免职官员东山再起 组织部:处分期已过

2009年07月17日15:5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西部网

  调查:安康屡受处分被免职官员缘何“东山再起”

  西部网讯 近期,安康市汉滨区的一项干部任职提名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一名因“服刑犯被选为党代表”事件被免去镇党委书记职务的干部王功江悄然复出,被提名为汉滨区交通局局长。

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对这一提名表示质疑。

  人物回顾:服刑犯当选区党代表 镇党委书记被免

  2006年9月,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选举区党代表期间,当地一家知名建筑企业分公司的支部书记、经理孙某成功当选。后经当地举报发现,孙某在05年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刑期从2006年1月28日起至2007年1月27日止。法院工作人员解释说,缓刑考验期也是服刑期,孙某当选汉滨区党代表时的身份仍是罪犯。

  在此次事件中,时任恒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的王功江负有领导责任,2007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从12月5日起生效,并被区委常委会研究免去恒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等职务,调汉滨区委组织部待安排。

  其后,王功江被安排在区政府临时议事协调机构,任当地十(堰)天(水)高速公路拆迁办副主任。

  2009年6月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王功江为汉滨区交通局局长人选。

  网友质疑:撤职干部缘何又“东山再起”?

  汉滨区委提名王功江为区交通局局长的决定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和网友的诸多质疑。有群众向西部网反映,在王功江被免职后的2008年3月,安康市给恒口镇07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挂黄牌,王功江负有领导责任,按规定应该再次给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一人受到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党纪处分的,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据此,王功江应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甚至以上的处分。但纪检部门似乎并没有再次给予王功江任何处分。

  群众反映称,王功江一年当中多次犯严重错误,然而这样的干部却在被免职不久后“东山再起”,不得不引起社会的质疑。

  记者在梳理了当地群众和网友的意见后发现,质疑的焦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记者就此联系采访了汉滨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启全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太芳。

  质疑一:屡犯错误被免为何又任新职?

  组织部:处分期已过可以使用 提名程序没问题

  汉滨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太芳介绍说,09年6月,汉滨区监察局、黄石滩管理局、招商局局长三个重要岗位的领导同志因年龄到限,需要重新任命。区委组织部在6月9日上午,组织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县级领导中以署名的形式进行了初始提名,并对推荐后形成的出缺职位人选一并进行了提名推荐。

  经统计,参加初始提名推荐的29名县级领导中,有17人推荐现任交通局局长李纪平为区监察局局长人选,在因此产生的交通局局长空缺职位人选提名中,王功江得17票,现任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得9票。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的相关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此时王功江处分一年期已满,根据初始提名结果,王功江应列为区交通局局长提名人选。

  当天下午,区委又组织召开区委全委会,将县级领导初始提名推荐出的区监察局、黄石滩管理局、招商局、交通局局长人选得票最高的前两名人选作为每个职位的初步提名人选进行差额民主推荐。当天应到会委员35名,实到会委员30名,在交通局局长人选民主推荐中,王功江得20票胜出。

  按照县级领导初始提名、区委全委会差额民主推荐结果,王功江同志作为交通局局长人选被提交6月12日区委常委会进行了票决,参加票决16人,王功江同志得同意票15票,不同意票1票。

  王太芳部长表示,王功江被提名为汉滨区交通局局长的组织程序是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例的。

  质疑二:该给予加重处分为何不处分?

  纪委:两次处分合并加重一档 但已无职可撤

  根据王太芳部长的介绍,记者发现,组织部门参照的王功江的处分是07年底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那么群众反映的恒口镇07年计划生育工作被挂黄牌,王功江在其中负有领导责任是不是没有被处分呢?

  汉滨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启全告诉记者,王功江在07年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随即被免去了当时担任的恒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恒口乡企小区管委会主任职务,调区委组织部待安排。

  恒口镇07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被挂黄牌,按照相关条例,给予了负有领导责任的王功江党内警告处分。至此,王功江已经受到两次党纪处分,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在王功江受到的两种处分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后应当给予王功江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但王功江已在07年底就被免去了恒口镇党委书记等全部实职,此时已经无职可撤。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维持两种处分中的最高处分,也就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启全书记告诉记者,在恒口镇计划生育被挂黄牌的事情中,应该给予王功江的处分不是没有给,而是再次处分之后,加重一档后无职可撤。

  记者调查:王功江提名未公示 目前等待人大票决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关于王功江作为汉滨区交通局局长人选的决定没有在汉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对此,王太芳部长解释说,王功江在07年底被免去恒口镇党委书记等职务后,仍保留正科级行政级别,而此次推荐担任的区交通局局长的职务同样也是正科级,属于平调,而非升迁,按规定不在公示范围内。

  按组织程序,王功江的汉滨区交通局局长的任命仍然需要等待区人大的一系列的审查和考核,最后再以票决的形式确定。汉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韬告诉记者,区政府已经将王功江的提名提交给了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对此项提名进行表决,但目前常委会议还没有召开。同样是区人大常委的李启全书记和王太芳部长也表示,尚未接到召开相关会议的通知。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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