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丛民 实习生葛红普)日前,山东青州市一中实验学校在2009年录取初中新生时可谓“别具一格”。该校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录取的340名新生全部是抓阄入学的,这种采用抓阄录取的方式在当地引来了不少争议。
据了解,青州一中实验学校是当地的一所民办初中学校。该校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比较好,教学质量比较高,在学生家长中享有较好口碑。
据居住在学校附近的部分学生家长反映,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能在该校就读,他们凌晨就在该校门口排队等候报名。当日上午,登记报名的学生就达到了1500人,报名现场一度拥挤。青州教育局派员还现场监督抓阄录取新生。学生家长凭报名登记的序号依次抓阄,抓到号的当场登记录取,抓到空号自动放弃。一开始从1500名报名者中抽取250名学生作为该校2009级新生,后因家长意见较大,又两次增加录取名额,最终共有340名新生当场登记录取。
对抓阄录取新生的这种方式,很多学生家长觉得不能接受。他们普遍认为,要么按学生居住地就近划片入学,要么按学生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但现在通过抓阄的方式录取学生,无形中又给家长增添了一股压力,单是孩子学习好不管用,家长还必须保证自己的运气好。
更有学生家长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青州一中实验学校是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初中,以往都通过统一入学测试选拔学生,而今年为什么要在青州教育部门的要求下,选择抓阄录取的方式呢?
针对家长的疑问,青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青州一中实验学校虽是一民办学校,但只要是九年义务制学校,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都需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因此,青州一中实验学校不能组织考生进行统一考试录取,由于当天学校报名人数众多,教育部门用抓阄的方式录取学生也是无奈之举,保障录取公平合理。
对此,业内法律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该条例应比《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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