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7月8日电(记者张建新、高原)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秩序,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委驻教育工委和教委纪检组、招生考试院纪委近日共同组成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并将进驻录取现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今年天津市高校招生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对任何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都将进行严肃追究。招生纪检监察机关还将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和考生家长,未经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院校及计划,一律不得在津招生。高校招生没有中介机构或代理人、没有特批指标、没有计划外招生,考生和考生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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