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题:中国严惩司法腐败加紧清除“害群之马”
新华社记者 杨维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剑等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重庆市政府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递出的信息,使得中国“整治司法腐败”再次引起关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法官腐败比其他人员腐败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更恶劣。“其他人受贿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受贿则好比污染了水源。”
司法即公正。司法的过程就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法院往往被视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官往往被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司法公正是人们寄予司法机关的最高期望。
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对保证法律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负有重要责任,因而其自身的公正与廉洁就显得尤为重要。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曾指出:“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各种不廉洁行为仍时有发生,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近些年来,武汉中院、阜阳中院、深圳中院、吉林高院等法院出现“窝案”,还有个别高级法院原院长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如湖南高院原院长吴振汉因受贿600余万元,2006年11月被判处死缓。同时,引起各方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一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了促使法官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结果,不惜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方式来腐蚀拉拢法官,一些法官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利用司法权力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违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狠抓法官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最紧迫工作任务。”在两个月前召开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坦言。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为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不久,各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公布了举报电话。
截至4月底,全国法院共受理核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干警357人,其中经查属实并已处理完结或者作出初步处理的85人。其中,4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8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
从今年5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将用3个月时间再次组成督查组,对14个省区市法院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对地方法院案件线索和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案件进行核查。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重庆高院此次清除了害群之马,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制度建设堵住漏洞,建立反腐的制度“隔离带”。
重庆高院院长钱锋坦率地说,法院的执行工作容易出问题,而执行工作中拍卖又容易出问题。司法拍卖存在“潜规则”,有些人形成了利益集团,拍卖过程不够公开。
2009年3月,重庆高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对司法拍卖进行了重大改革,对保底价10万以上的拍卖全部采用电子竞价,以杜绝司法拍卖中可能发生的“猫腻”。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法院审判工作特点,针对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如立案、民商事审判、委托评估拍卖、执行、基建、干部提拔任用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制定《人民法院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官违纪惩戒程序规则》,进一步完善法官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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