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 7日上午,成都一男子将两岁女儿倒提在8楼窗口,此事引起广泛关注。昨天当地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批准逮捕这名叫胡滨军的男子。由于对罪名存有异议,胡滨军拒绝在批捕通知书上签字。
据猛追湾派出所经案民警介绍,此案虽然社会影响恶劣,民愤较大,但警方在侦办时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
民警第一时间固定旁证,从现场目击者、邻居、物管、房东等多方面搜集证据,并通过胡滨军的直系亲属,了解他以往的身体、精神和生活状态。经讨论,警方认为胡滨军的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侵犯了其女儿淇淇的生命权,建议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予以逮捕。
16日下午,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调看了事发当日的录像资料。资料显示,消防官兵趁胡滨军不备将淇淇抢夺下来后,胡滨军准备纵身从8楼跳下,被拦住。“这个动作充分证实他想杀死女儿后自杀。”此外,胡滨军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也多次提到,自己想摔死女儿后自杀。最终,检察机关认为,从主观和客观方面来看,胡滨军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其吸毒的前因并不能使之免责。
便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胡滨军正式批准逮捕。
法律界也有人提出不同观点,认为胡滨军以女儿的生命安全相要挟,同公安机关长时间对峙,完全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16日晚7时许,猛追湾派出所民警王庆华等人来到市看守所内,向胡滨军宣读批捕通知书。听到自己是涉嫌故意杀人,胡滨军觉得意外,拒绝在批捕通知书上签字,坚称:“我不是故意杀人。”
胡滨军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交代,当时因吸毒还喝了酒,控制不住情绪,准备将女儿扔下然后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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