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司机修车时刚下车就被电击身亡,家属起诉汽修中心及市电力公司索赔。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两审均判决市电力公司和汽修中心共同赔偿27万余元。
2007年7月17日,司机万先生开车去朝阳区一家汽修中心修车,他刚下车就突然倒地身亡。
后经法医鉴定,王先生是受电击致死。调查显示,漏电的原因是该汽修中心的一台配电变压器漏电。此后,万先生家属将汽修中心负责人和配电变压器产权人市电力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万余元。法庭认为,此事市电力公司和汽修中心应承担后果,遂判决市电力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25万余元,汽修中心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两者还需各赔偿万先生家属精神抚慰金1万元。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万先生家属至今没有拿到赔偿款。7月初,他们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市电力公司和汽修中心负责人给付赔偿款。市电力公司宣传部门有关人士称,此前该公司从未出现过拖欠赔款的情况。此次他们也不知道哪儿出现了问题,导致未履行判决。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