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磊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一是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药品标准,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和再评价,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措施包括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整治违法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全面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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