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化名)向男友张某提出分手后,遭到张某一连串报复,包括被抢劫、强奸等。记者昨天(7月21日)获悉,张某因涉嫌抢劫、强奸、非法拘禁三宗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
去(2008)年底,17岁的小丽向男友张某提出分手,张某非常不满。
检方指控称,去年12月2日,张某开始实施报复行动。他先打上黑车,从路边将小丽强行拉上车内,进行疯狂殴打,同时抢走小丽的1500元现金。稍后,张某把小丽带进一个宾馆,强行脱光她的衣服,并拍摄了若干张裸照。从宾馆出来后,张某又把小丽带到一个地下室,将小丽拘禁起来,并强行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小丽趁张某不注意逃跑,而后报警。
检方认为,张某行为恶劣,报复前女友实施抢劫、拘禁、拍裸照、强奸等行为,抢劫了她的财产,非法剥夺了她的人身自由,并违背其意志强行发生了关系,已经涉嫌抢劫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法庭将择日审理。(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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