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晚报前总编被挑脚筋续:检察院以轻伤起诉
受害人对此表示不解,检察院表示可申请更高级别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南充晚报》前总编刘文逵在闹市中心被人挑断双腿脚筋一事(本报曾作报道),曾引起广泛关注。
伤残等级4次鉴定两个结论
据刘文逵介绍,出事后第3天,顺庆公安分局刑侦三队送检其伤情,结论为轻伤。“当时我还在昏迷中,这种鉴定只对破案起辅助作用,哪能作起诉依据?”今年2月6日,受《南充晚报》主管单位南充日报社委托,经四川新华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文逵伤情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2月14日,经南充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文逵伤损程度为重伤。3月20日,南充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向顺庆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5月13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在此期间,由于犯罪嫌疑人对伤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办案干警动员刘文逵配合重新鉴定。5月25日,刘文逵被通知到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6月10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刘文逵2008年7月29日伤情评定为轻伤。“这么重的伤情,咋会是轻伤呢?”刘文逵接到鉴定结论后,向顺庆区检察院和顺庆公安分局同时提出申请,请求对自己伤损程度重新鉴定。
拄着双拐咋还会是“轻伤”呢?
最初救治刘文逵的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病历上显示:刘双下腿中下部各一锐器创口,分别长8cm、5cm,创口处可见肌肉肌腱断裂外露。
“按通俗的说法,凶手把双脚脚筋都挑断了,咋会是轻伤呢?”刘文逵说,他现在还无法丢掉拐棍走路,特别是左脚麻木没有感觉。刘文逵提出,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主检人是精神病主治医生,而他的伤情应由骨科专家诊断。
几家单位鉴定出两个完全相反的伤情结论,让刘文逵不解的是检察院的起诉采纳了轻伤的结论。刘文逵说:“犯罪嫌疑人都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我作为受害人为啥不能申请再鉴定?”
对此,顺庆区检察院表示,刘文逵案件中出现多次不同的伤残结论,他们最后依据的是省政府认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如果刘文逵对此有异议,可向法院申请更高级别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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