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长说反贪
本报记者 邓红阳
几次约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李晋华,都被告知有重要公务处理,改天再约。河南省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则对记者说:“除了开会、汇报工作,我们也很少见到他。
”
李晋华给人的感觉愈发神秘起来。7月21日,记者如约见到他时,他颇有歉意地说:“我最近在指挥侦查一起涉农反贪案件,这起案件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说情人多,我不便公开露面。”
李晋华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河南省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27件1163人,涉及农村建设、道路交通、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医疗、土地开发、抢险救灾、农村低保等多个领域,涉案总金额2.5亿元,查办案件总数居全国第一。
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有什么心得和经验,李晋华向记者细细道来。
三分之二涉农职务案涉及贪污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到70%。近年来,国家对“三农”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仅每年拨付给全省的涉农资金就达700多亿元。由于拨付环节多、监督体制不健全、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涉及民生特别是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屡屡发生,不仅影响了中央政策部署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破坏了基层干群关系,损害了农民切身利益。
“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情况看,涉农职务犯罪以贪污案件居多,占检察机关查办的涉及民生案三分之二以上。”李晋华说。
据介绍,此类案件的犯罪主体多为单位的一把手或直接主管、经管人员,这些人掌管着单位的人、财、物大权,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严重等,大肆贪污、挪用资金。
由于党和政府重视和关注民生,近年来拨付的资金越来越多,犯罪嫌疑人侵吞、截留的资金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被查处的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窃取、骗取等手段,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有的采取隐匿、窝藏等手段,截留集体资金,有的采取挥霍、滥用等手段,任意挪用涉农资金。
办案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
“查办涉农案件要明确重点领域,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上入手,才能扎扎实实求得实效。”谈起办案,李晋华思路敏捷。
“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土地补偿、退耕还林、村镇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查办重点。”李晋华说。
据介绍,近年来,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度加快,通车总里程已居全国第一。针对公路沿线群众反映的土地补偿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在该领域查办案件116件,为1370户农民追回补偿金1126万元,查办了河南省水利厅厅长张海钦受贿案、南阳市国土局纪检组长朱连海受贿案、许昌市建委主任尚爱民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
同时,针对退耕还林工程中截留、挪用农民补偿金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查办这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5件,案件涉及800多个行政村近7000多农户,查办了商水县副县长刘宏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学校"两免一补"、村镇换届选举等事关百姓利益,也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李晋华说,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医患勾结、骗取补助金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在该领域查办案件152件,有力地遏制了犯罪的高发势头。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农村全面开展村干部换届选举工作,这是农村最敏感、农民最关注的一件大事,一些人为了竞选上“村官”,不惜花重金行贿拉票。为此,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打击贿选犯罪活动,先后查办此类案件91件,其中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13人,确保了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李晋华认为,今后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群众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案件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即使涉案金额不大,也应依法严肃查处,而且要优先查办影响农村稳定的案件,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矛盾,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糙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要结合查办案件,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认真分析研究涉农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发案原因和防治对策,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和完善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
本报郑州7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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