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据悉,今年1-6月份,全国法院受理房产民事案件67294件,同比上升10.58%。
出现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新京报》7月21日)
基于房地市场呈现出的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以及退房潮的乱象丛生,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公共政策,要求各地审判机关稳妥处理房地产市场领域内的“四潮”案件,这不仅能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也能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不仅及时,精准度高,而且也受到社会各界以及网友的力挺,但是,仅靠司法救济式的扬汤止沸是远远不够的,对房地产市场领域内混乱背后的根源,一定要深刻探究,绝不允许“四潮”乱象绑架房地产市场。
因为,在笔者看来,无论是退地潮、停建潮,还是断供潮、退房潮,靠加大司法查处力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惟有查找出“四潮”病因机理后,才能有地放矢地开出药方,实现药到病除。
至于“四潮”是如何炼成的,具体讲,开发商对房价预期的改变,导致退地潮急剧上升。资料显示,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北京、上海、南京等一线城市已有超过40宗的土地流标和流拍。甚至有迹象表明,流拍已开始向二线城市蔓延。尽管出于某种目的或理由,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销售代理机构,不愿承认对房地产预期的改变,但是,当前频频爆发的“退地”现象则更进一步表现出开发商,对未来楼市泡沫崩裂的深深担忧。
地方政府的短视和偏见,经适房迅速出现停建潮。近段时间以来,全国诸多城市纷纷放弃经济适用房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本身就是一种保障性的制度安排,是一种解决低收入老百姓住房问题有效手段。倘若现在取消经济适用房政策,这不仅会助长当地商品房的涨价,而且也会使惠民政策失去了应有的效果。
房价的不稳定,使断供潮频繁出现。屡屡上演的断供风波表明,一旦房价下跌,跌幅超过10%,一成首付购房的业主就会出现房不抵债,不少人会选择断供。如此以来,银行即便收回房屋,还是要以其他方式重新推向市场。这将增加市场供应量,拉低房价持续下落,形成难以遏制的恶性循环,从而危及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态势。
监管乏力,让退房潮此起彼落。今年以来,在全国许多楼盘高调宣布“开盘即售罄”的同时,退房现象却屡见不鲜。据统计,北京近期在售楼盘退房率最高甚至达到了30%;西安退房率也超过了6%;南京4月以来退房套数也有近200套。少数开发商“导演”的“退房潮”,极有可能是迫于资金压力,以高额房屋为抵押品,通过个人融资的名义骗取银行贷款。不管何种原因,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非正常现象制造出来的虚假繁荣,与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有着很大关联。
既然我们知道了谁是房市“四潮”的幕后推手,国家应尽早下决心斩断这些“黑手”,避免其绑架房地产市场,让房价回归理性。一方面,国家要继续出台力度大的宏观调控政策,用铁的手腕,用铁的政策,来保障房价的平稳性和合理性。与此同时,金融部门要严格监管,特别是流入对流入到楼市的资金,要严格控制,从源头限制银行资金流向;此外,地方政府要摒弃土地财政观念,站在民生的视角,多建一些经适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从而促使房价在定价机制上逐渐走向公平合理。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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