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陈菲、张晓松)游商小贩怎样管理、个体户能否申请贷款……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个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的规定,引发了广泛关注。
亮点一:个体户可申请贷款 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职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亮点二: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可向住所地申请登记为个体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向住所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规定的区域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告知个体工商户,并另行指定经营区域。
亮点三:个体户雇工人数不再限制 现行的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征求意见稿不再对雇工人数加以具体限制,而是规定: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聘请若干帮手或者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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