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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做好制度衔接防城乡居民重复“参保”

2009年07月23日15:3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7月23日电(记者周婷玉、王小鹏)卫生部部长陈竺23日在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上要求,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防止重复参保和参合。


  陈竺指出,要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引导城乡中小学生、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参加相应保障制度,尊重城乡居民的自主选择,防止重复参保和参合;要探索适应和方便参合农民工的就医和报销办法,保证其公平享受新农合待遇。

  据介绍,新农合是以户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又覆盖了中小学生,有些城里的工厂也被要求为农民工参保,这样就出现了重复参保和参合问题。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说,重复参保参合一方面会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需要交纳两份费用,另一方面也会变相套取国家医疗保险资金,增加国家投入成本,而重复参保参合居民并不能重复享受报销,因为看病只有一份发票。

  聂春雷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他还建议,应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城乡居民自愿选择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而不能给自主选择设置障碍。

  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覆盖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2009年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到8.3亿。

  截至今年3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1331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总额的71.5%。全国累计有16.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其中,住院补偿1.2亿人次,门诊补偿13.1亿人次,对1.8亿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金额从试点初期的690元提高到1180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从25%提高到41%,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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