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2009~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即日起至9月20日,合肥市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8月25日至9月2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待遇享受期为今年的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止。据了解,合肥居民医保启动两年来,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不断调整和完善政策,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
居民医保5项政策 “动了大手术” 提高住院支付比例:参保居民住院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其中一类低保和重症残疾人的住院比例提高了20个百分点。连续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可达10个百分点。
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将36种儿童用药和191种部分重症疾病用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扩大诊疗项目范围:将25种一次性医用材料、152项大额医用材料和341项诊疗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增加了门诊特殊病:居民医保实施以来,门诊特殊病逐步扩大到目前的25种,同时还提高了特殊病门诊的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和药品、诊疗项目范围。
新生儿特殊的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可持户口本随时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受规定参保时间的限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
医保基金报销比例 还会继续扩大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居民医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参保积极。其中:基金支付额从启动时每月190多万元上升到目前的440多万元,医疗保障的功能更加显现;通过不断扩大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目录内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比例从最初的56.66%,提高到76.02%,一级医院提高到89.67%。随着居民医保待遇的逐步提高,过去不愿参保的居民特别是新生儿童参保积极,主动到社居委、学校要求参保,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该市正进一步调整完善居民医保政策,继续扩大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类,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让更多参保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安徽市场报祝亮)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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