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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香港盈利可能缩水20% 仍受雷曼兄弟案影响

2009年07月24日01:0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几经波折,香港证监会、金管局与16家分销银行达成了回购雷曼迷你债券的协议,但是风波仍未过去。

  一方面,根据7月22日公布的回购协议,16家银行回购雷曼迷债的费用总额预计为63亿港元,成为全球迷债纠纷的最大一宗赔偿,约为去年香港银行业除税后盈利的10.6%。

其中,迷债的最大分销商中银香港需要支付的回购金额几乎占总数的一半,达31.08亿港元。对于涉及其中的16间银行的盈利状况,短期内无疑将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3日,瑞银证券的银行业研究主管王瑶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估计,中银香港今年的盈利会因为回购雷曼迷你债的支出而减少15%-20%。

  此次有2.9万名客户可获得赔偿,而不获赔偿的专业或有经验投资者约2000人。有部分投资者对于最少能取回60%本金的回购协议仍不满意。23日,多名雷曼迷债投资者在香港证监会所在的写字楼外静坐,要求得到100%赔偿,他们担心银行第二阶段付款形同虚设,因为取回抵押品价值并没有明确时间,即使取回抵押品后可分到的价值也不多。

  中银香港盈利或缩20%

  根据香港证监会公布的方案,第一阶段银行将按投资本金的60%,向65岁以下客户回购迷债,而65岁以上客户获得本金70%的赔偿。

  在此回购方案下,中银香港连同附属银行南洋商业以及集友银行的回购金额共达36.26 亿港元。中银香港的通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20日,中银香港透过其投诉处理程序已经或正在与2591位客户达成和解,已支付或承诺将会支付的赔偿总额为5.18亿港元。此外,为了配合回购计划,该行估计需要再支付约31.08亿港元,前后合共需要赔偿36.26亿港元。

  “中银香港需要支付31.08亿港元,估计其今年盈利将会因此减少15%-20%。将来在抵押品处理之后能够收回一部分资金,但是具体金额取决于抵押品处理的价格和时间,价格越高银行本身垫付的钱越少;而时间越长,今年内能拿回来的钱越少。这两个都是不确定的因素。”王瑶平表示。

  中银香港方面表示,去年已经就迷债销售拨备6.75亿港元,目前仍然要考虑抵押品变现价值等因素之后,才能决定额外拨备多少。高盛在7月23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中银香港的额外拨备或达31.11亿港元。而对于所有涉及销售迷债的银行来说,扣除了去年下半年作出的13亿港元的拨备外,今年仍需额外拨备约41亿港元。

  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师李玉麒的观点更不乐观,他对本报记者表示,中银香港今年盈利受此回购协议的影响,将减少三分之一,估计中银香港全年的盈利约60亿港元左右。

  不过,王瑶平说,估计今年中银香港在其他金融资产方面所需要做的拨备不多。另外,虽然中银香港在人民币结算业务方面优势明显,但是如果分析具体的业务细则,要用到这种服务的企业需要预先获得审批,所以今年内对于整体盈利状况没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银香港在今年4月底公布的数据,2009年首季,中银香港的未计提取减值准备约12亿港元,经营溢利为40.01亿港元,同比下跌约24%,但比去年第四季回升15%。

  中小型银行很受伤

  除了中银香港及其两家附属银行外,在16家分销银行中,有7家银行已公布了各自所需支付的回购金额。

  其中,富邦银行(香港)(00636.HK)涉及金额为3.13亿港元,创兴银行(01111.HK)为2.39亿港元,东亚银行(00023.HK)为1.05亿港元,大新银行(02356.HK)与丰明银行共约4.44亿港元,永亨银行(00302.HK)为3.569亿港元,大众金融为(00626.HK)0.415亿港元, 交通银行(03328.HK)香港分行为1.75亿港元。

  而荷兰银行、中信嘉华、工银亚洲(00349.HK)、上海商业银行,以及永隆银行等,则尚未公布各自的回购数据。

  “其实市场没有预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之前新加坡也有过类似的政府主导的迷你债券回购协议,但是新加坡的回购协议更低,只回购本金的30%多一点。香港这个协议第一阶段就回购本金的60%-70%,比例相当高了。”王瑶平说。

  对于部分本身盈利水平不高的中小型银行而言,此次回购对其盈利的打击不小。比如,富邦银行(香港)需支付3.13亿港元,有分析人士预测其全年盈利为1.3亿港元左右,可能会因此亏损约2亿港元。而需支付2.39亿港元的创兴银行,其全年盈利预测为1.9亿港元,很可能也会出现亏损。

  李玉麒认为,今年香港银行业的总体盈利状况并不明朗,此次以大新银行所受的的影响比较大,大新银行与同系的丰明银行共需支付4.44亿港元。

  根据协议,16间分销银行还需要将过去数年销售雷曼迷债所赚取的超过2亿港元佣金,全部用作支持托管人汇丰处理雷曼迷债的法律支出。这些银行去年已经合资1亿港元给托管人作法律费用。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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