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深圳市公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拨款50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资金。举报人举报线索被公安机关查实后,举报人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100元至两万元。“在开展有奖举报工作中,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泄露举报人信息和公职人员合伙骗奖等各种行为。
”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表示。
中广网北京7月24消息 深圳市财政将每年拨付500万元专款用于征集犯罪线索,重大线索不设奖励上限。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曹景行做了以下点评:
曹景行:深圳这两年已经对群众举报犯罪线索进行奖励,也颁发两百万的奖金,现在只是通过制度化让这种举报工作的奖励得到落实。从深圳的情况来看,实际上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光是提供奖励能不能够有效地鼓励民众举报犯罪线索还是有问题的。举报还是不举报,他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安全还是不安全。经常看到这样的例子,比如说在街上看到有人在偷东西,而不敢直指或者举报,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怕遭到报复,所以在实施奖励的时候,如何保护这些举报人的安全,才是更加需要采取的措施,仅仅是500万的专款的奖励,只是一种鼓励。如果能够有效地保护举报人的安全,那实际效果可能更加显著。
责编:时晨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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