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突出问题的八个城市为河北沧州、山西晋中、黑龙江绥化、福建三明和晋江、湖北十堰、湖南永州和陕西商洛
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武卫政)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8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年度减排目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河北沧州、山西晋中、黑龙江绥化、福建三明和晋江、湖北十堰、湖南永州和陕西商洛等8个城市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
考核结果显示,北京等27个省(区、市)两项指标均较2007年出现下降,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北京市,为18.8%;化学需氧量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上海市和河北省,为9.4%。
存在突出问题的8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根据有关规定,责令这8个城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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