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7月24日电(记者梁娟)被公安部列为全国“一号大案”挂牌督办的陕西省府谷县“5·29”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7月24日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府谷县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两名主犯死刑,一名主犯死缓。
据了解,2006年,犯罪嫌疑人张宏怀在山西灵石县购买了1支猎枪、1支左轮手枪和30发子弹。2008年5月29日,府谷县史学晓和张艳表在银行取款200多万元,驾车返回途中,遭张宏怀等4人枪击身亡,200多万元现金被劫。这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因数额巨大,作案情节恶劣和社会影响大被公安部列为全国“一号大案”挂牌督办。
2008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宏怀、彭德华被公安机关抓获,赵国强投案自首。目前另一犯罪嫌疑人尤文强仍然在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4月间,被告人张宏怀产生抢劫念头,纠集赵国强密谋作案。4月19日8时许,两人在山西柳林县农业银行桥西营业所尾随两名取款人的小轿车,并持枪抢劫20万元人民币和两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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