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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称被就业续:学校称与抬就业率无关(图)

2009年07月27日08:1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记者 杨 彦摄

  核心提示

  在从未听说过就业单位的情况下,便与当地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对此,高校毕业生赵冬冬自称“被就业”。一时间,“被就业”成为社会热门词汇。造假的就业协议背后,究竟有什么奥秘?日前,记者对此进行相关调查发现,学校、学生及人事代理单位在其中扮演了不同角色。

  “谁替我签的就业协议?”

  “我就业了,就业了,而且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就业的!”

  7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2009届毕业生赵冬冬以“酱里合酱”的网名,在国内某知名论坛上发帖,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学校就与西安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而他连这家公司听都没听说过。


  赵冬冬介绍,“我们办理档案关系转接的最后一天,看着就业协议书上的内容,我顿时惊呆了,天哪,我居然已经就业了,公司到底是和谁签的就业协议?”

  在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盖着的印章名称为“陕西天辉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着“西安市碑林区人事局干部调配专用章”。

  “有人告诉我,他们发现,这家公司在工商局没有注册。我按照协议书上填写的公司联系人电话,打过去但没有人接。”赵冬冬说,“我还知道我们班另一个同学,他签的是"西安碑林工业公司",这家公司我们在网上也没有查到。”

  “被就业”:不知情还是自愿?

  那么,替赵冬冬在协议上签下姓名的人到底是谁?

  根据赵冬冬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他的同学李明(化名)取得了联系。李明承认,签协议时,因为赵冬冬不在学校,所以他在征得赵冬冬同意后代签了协议。

  李明说,毕业前夕,辅导员问他想不想把人事关系和户口留在西安。考虑到今后的发展,来自陕西南部某县的他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于是,辅导员就把3份协议书交给他填写,他在填好“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后,还交了130元的人才中心档案托管费。

  李明说,“我填表时,协议书上没有公司和人事局的公章。辅导员说,只要我们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好,剩下的事就不用管了。后来我们取回协议时,所有公章都盖好了。那家就业单位与我没见过面。”

  赵冬冬的协议也是在这种情况下由李明代签的。“这么说,你早先是知道签假协议的事了?”记者问。

  “应该是默认了吧。”李明回答。

  赵冬冬也说,他曾接到过问他是否想留西安的电话,他说“嗯”。至于当时是谁打的电话,赵冬冬表示,已经记不清楚。

  记者问他为什么当初签协议时没有拒绝,离校之后却发帖曝光,他回答说:“我个人不知道要签假协议,只知道要交钱。而且,我曝光质疑的是被假协议抬高的就业率。”他反问记者,“不知情被就业和自愿被就业有区别吗?”

  7月24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校学生处处长李玉朝、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赵冬冬毕业前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程亚冰、辅导员党振峰等接受了采访。

  据他们介绍,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学校先把就业协议书发放到学生手中,然后由学生去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两方签字盖章后,院(系、所)和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最后签字盖章,“我们经过比对笔迹,确认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是由他的同学李明代签的。他们还交了托管费,怎么可能不知情?”

  记者追问,“即使赵冬冬知情,就业协议这么重要的文档,同学能代签吗?如果是委托,不需要出具委托书吗?”

  “李明代签了字,那么,用人单位是谁去联系的?公章由谁去盖的?是李明,是赵冬冬本人,还是另有其人,或者就是学校代办的?”

  面对记者的提问,老师们沉默良久。

  辅导员老师被学校处理

  随着赵冬冬帖子的发表,“被就业”一词迅速蹿红互联网。

  7月23日晚,记者见到了瘦瘦高高、略带几分腼腆,已在西安开始工作试用的赵冬冬。

  “我平时很爱上网,属于那种喜欢在网上写一些东西、发发牢骚的人。”赵冬冬向记者这样解释他当初发帖的初衷,“此事一度发展为我和学校之间的对立,对此我深表遗憾。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有主动公开过个人和学校的信息。”

  7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在其校园网首页贴出“关于我校毕业生赵冬冬同学"被就业"一事的说明”,认定赵冬冬的就业协议是其为了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委托同学代签并办理了人事代理。赵冬冬所在学院辅导员未尽到认真审查义务,未发现其所签单位没有注册。因此学校决定对辅导员做出严肃处理:令其深刻检查,同时校内通报批评并调离辅导员岗位。

  学校在出具的声明中这样解释:“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学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派回生源地人事部门,但赵冬冬为了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市,曾在辅导员老师处进行过咨询,辅导员老师详细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认为只有办理人事代理方可实现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市的目的。随后,辅导员老师与某人事代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帮助找到一家就业单位,赵冬冬委托本班同学在人事代理框架下与这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

  协议造假:为学生“落户”,还是为抬高就业率?

  “近几年,常有人才中心与学校主动联系,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学生们还会比较各家人才中心的收费情况,然后进行选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北政法大学老师介绍说,“西安的落户政策比较宽松,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只要在西安城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都能落户。所以,那些希望落户西安,但又暂时没有找到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就先与人才中心签订协议,单位由人才中心负责安排。反正学生也不会真的去报到,那些单位到底叫什么,是什么情况,也就没人关心。”

  程亚冰说,赵冬冬所在班级40余名学生中,共有4人属在西安“人事挂靠”。

  但记者通过查阅这个班级全部学生的就业协议,发现用人单位为私营企业,同时盖有西安市各区人事局“干部调配专用章”的有将近10人。其中谁是确已就业进行“人事代理”的,谁是如赵冬冬类型“人事代理”的,记者无从辨别。

  对此,一位西安市民表示,这类事情早就不新鲜了,他自己就曾给几个人办过类似的假协议,“也是朋友拜托,孩子想留西安,我就去找了几家"皮包公司",替他们盖好章,就办成了。”在他看来,学校按照学生的意愿,“帮助”他们落户,无可指责。

  对于学校来说,这类假协议也提升了学校的就业率。但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老师李君说,“我们让学生实现人事挂靠的目的,就是为他们提供平台。这与抬不抬高就业率没有关系。”

  他说,“前几年,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需要向社会公布。学校间还要进行排名,现在只需向主管部门报告,不用向社会公布,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为了抬高就业率做出这种造假行为。”

  针对社会上关于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的质疑,李君建议,“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不应以签不签订就业协议为依据,而应统计实实在在的就业情况。”(杨彦)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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