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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状告前任代理律师侵权 代理人庭上“耍宝”

2009年07月27日13:5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晚报
周成宇(左一)向被告方出示证据材料 摄/记者曹博远
周成宇(左一)向被告方出示证据材料 摄/记者曹博远

  黄静状告前任代理律师侵犯名誉权

  现任代理人法庭上“耍宝”

  周成宇读法条遭法官制止

  本报讯(记者王巍)今天上午,黄静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前任代理律师及相关律所案在宣武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黄静案的现任代理人周成宇独自出庭,提交了两份视频和一份录音作为证据。周成宇还在庭审中宣读长篇的法条,险些把法庭变成“培训班”。

  9时,在被告席上6个人一字排开坐下。这6人的身份虽然都是律师,但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却不同——他们中有本案的被告黄静前代理人崔律师,还有被告的浩光、包诚律所派出的工作人员;其余的3人分别是他们请的代理律师。

  与被告方的“专业阵容”相比,原告一方仅黄静现任代理人周成宇独自出现在法庭上。

  周成宇提着笔记本,背着音箱走进法庭。还没落座,他便用大屏幕调制视频证据——一段崔律师曾在凤凰卫视参与录制的访谈节目。

  尚未开庭,节目音乐突然响起,法官马上喝止,周成宇这才按下暂停键,大屏幕随即固定在节目主持人的一张笑脸上。

  开庭伊始,被告方提出周成宇曾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他的品行受到质疑的情况下,能否为黄静进行代理?”对此,周成宇称,他作为老百姓能与6名专业人士“对抗”实感荣幸。

  庭审中,崔律师的代理人表示,崔律师从未从事过任何侵犯黄静权利的行为。浩光与包诚律所的代理人表示,崔律师在代理黄静案过程中并无违规之处,律所也没有怠于履行职责。

  在法庭质证阶段,周成宇出示了两份视频和一份录音材料作为证据当庭播放。由于录音音量较小,众律师纷纷表示“听不清”。

  此后,周成宇在质证意见中宣读长篇的法条,指责崔律师的“越权行为”。这时,被告方显得忍无可忍:“审判长,我们不是来接受培训的!”“审判长,我要上厕所!”

  最终,法官提醒周成宇“请不要宣读法条!”

  至记者截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黄静起诉称:2006年3月,她向华硕电脑公司维权被刑事拘留,其母委托崔某代理她在侦查阶段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侦查阶段结束后,崔某因业务不精被终止了委托代理关系。

  黄静认为崔某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泄露其隐私,被告的相关律所没有尽到对律师的监督和管理义务,她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崔某、相关律所立即停止侵害,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支付本案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取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3万元。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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