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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协新规:律师出庭必须穿着律师袍

2009年07月27日19:2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7分报道,从下个月起,深圳律师出庭必须穿着律师袍。深圳律师协会表示,强调穿着律师袍出庭,目的是要尊重律师行业的庄重性和规范性。

  近日,深圳律协出台的《关于律师参加庭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律师出庭的穿着作了明确的规定。


  此举在业界掀起一阵波澜,有律师赞同此种做法,有律师认为“不应一刀切”,还有的律师反映,自己从业6年尚未真正穿过律师袍。

  不穿律师袍出庭要严肃查处

  穿着黑色的律师袍、带着红色领带在法庭侃侃而谈的律师形象,早就不是港台律师的“专利”。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有了第一批律师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当年规定,律师出庭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但是6年来,律师穿律师袍出庭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今年7月15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律师参加庭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从2009年8月1日起,深圳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的,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律师袍)并佩戴律师出庭徽章。如果发现有律师违反,律师协会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律协方面表示,穿着律师袍有利于律师执业,有律师也许在“思维习惯”上还不能接受律师袍,但是律协方面希望他们可以克服。

  律协:律师袍可增强庄重性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深圳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李智强律师。李智强笑称,自己每次出庭都是穿上律师袍,他认为这样可以增加律师乃至律师行业的庄重性和规范性。“穿袍出庭,律师会有一种自豪感,因为只有取得律师资格证的人才有资格穿,并且在形象上能够得到当事人和法官的认同。”李智强表示。

  李智强还表示,深圳律协在此时出台有关律师袍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早就对律师穿律师袍有所规定,深圳律协只是对此进一步落实。据了解,从司法部批准实施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就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出庭不穿律师袍的律师,将由律师协会予以训诫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李智强对此表示,一部分律师在思维上还不能接受,并且认为穿律师袍非常麻烦。

  深圳律协此时再次强调律师袍的问题,目的是希望律师可以克服这种“嫌麻烦”的思维,对于穿袍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如律师袍价格贵、法院不设更衣室等等,也都可以向律协反映情况。李智强说:“作为深圳律协的会员,深圳律师也有义务遵守这个规定,否则协会会进行一些行业处分。不过如果有时出庭实在忘了带律师袍,也可以向协会方面打报告,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律师们可以形成穿袍的习惯。”

  律师不穿袍三大原因:

  “麻烦”、“贵”、“没地方换”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深圳的执业律师。有很多律师都没有律师袍,有时候遇到要穿律师袍的情形,都是找同一个所的律师借用。有的律师从业六七年,都没有穿过一次律师袍出庭。记者调查发现,“麻烦”、“贵”和“没地方换”是律师袍不受律师们欢迎的原因。

  首先是“麻烦”。有受访律师表示,有时候,一些简易审理的案件,法庭就是法官和双方律师,人数少,审理时间也非常的短,这时候穿上律师袍就显得很不自在。

  其次是“贵”。一名刚开始执业的律师表示,一套律师袍要四五百块钱,自己刚参加工作,这是一笔不菲的花销。

  再次,“没地方换”,据律师们反映,有些法庭没有为律师设立更衣室,律师休息室也很窄小,虽然律师袍穿着不算特别麻烦,但是在公共场合更换,或者在法庭上更换都显得不是很雅观。

  律师:希望不要“一刀切”

  昨日,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从业律师,他们对此做法有赞有弹,其中竞德律师事务所司贤利律师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司贤利觉得,律协的规定是对深圳律师形象的一种总体规划,是对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执业律师对此应该支持,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希望律协不要搞“一刀切”,在有些情况下,强行规定穿律师袍有点勉为其难。

  司律师还希望法庭的硬件设施能完善一下,让律师有更换律师袍的地方。 (来源:中国广播网综合)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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