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等七部门昨日下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今年本市将对普通高中转制学校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普通高中转制学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
按照要求,各区县财政、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秋季开学前完成本区县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工作,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行为。
防止借转制乱收费
今年本市将对普通高中转制学校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普通高中转制学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学校借转制之名乱收费。
在学校服务性收费方面,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得向学生加收任何费用,不得侵害学生利益。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电子阅览等正常教育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或代收费事项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在为学生提供午餐的代办服务中加收任何费用。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确有折扣、佣金等返还的,必须如实入账并及时按实与学生结算,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的支出。
违规人员将被严惩
对违规收费行为,除清退违规收费、给予有关人员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外,本市继续执行“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个人综合先进和提升校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凡有违规收费的学校,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综合性先进和示范性学校的资格”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早报记者 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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