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长,6年间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其畸变的灵魂与无尽的贪欲堪称新版“拍案惊奇”。(7月27日新华网)
那么,这个新版拍案惊奇惊奇在何处呢?读完新闻,我认为,有三大惊奇让人反思。
惊奇之一,刀架脖子之时是敛财高峰之期。2006年,徐国元受贿一套价值380多万元别墅的事情已经败露,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已经对他进行案前调查。然而,在相关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一边信誓旦旦地向组织表白清廉,一边毫不收敛地顶风作案:有人在此时送其30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时,徐国元照样“笑纳”。这就不的不让我们反思这个大贪的胆量为何如此之大?我想,很大原因就是我们对腐败官员的查处不狠,不彻底,导致这个贪官坚持腐败到底,假如,我们抓出一个腐败贪官,就枪毙,贪官还能如此坚持到底吗?
惊奇之二,权力垄断肆无忌惮后的制度法规之软。重大问题“先拍板后走程序”,是徐国元滥权的主要伎俩。一些项目建设,徐国元开个所谓“市长办公会”就定了,连个会议纪要或记录都没有。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这里的各种制度法规在权力面前,已经彻底疲软了,制度法规是让别人看的,在市长大人那里,一文不值,制度法规在权力面前失灵,必然让权力丑陋肆无忌惮。
惊奇之三,贪官丑态百出,人大、纪委看不见。徐国元玩弄权力、追求金钱,热衷于穿名牌、戴名表、坐好车、住豪宅,徐国元的身边经常簇拥着许多“大款”朋友,他与“大款”们称兄道弟。这些现象,都是明摆着的,人大部门为什么不能动用相关程序对其进行弹劾?纪委部门为什么不主动出击,对其进行调查?如果我们人大对官员的弹劾主动了,纪委主动出击了,请问,这个贪官能腐败6年不倒吗?
现在,这个草原巨贪被抓出来了,我们要批驳这个巨贪的诸多丑陋思想和行为,那么,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反思培育这个草原巨贪的土壤呢?我想,只有彻底改良了这个土壤,才不会有第二个草原巨贪出现,新版“拍案惊奇”才不会有续集。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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