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7月28日电(记者王传真)27日举行的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罢免许宗衡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七条规定,决定罢免许宗衡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许宗衡,原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男,汉族,1955年7月生,湖南湘潭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双硕士学位。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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