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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江门讯(记者黄文生通讯员江宣) 昨天,江门市委新闻办向记者通报,自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通报了包括开平市、鹤山市在内的10宗土地违法案件,江门市迅速行动,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此外还表示全市要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开平:
撤销非法审批近3万亩用地的批文 据介绍,2006年5月,在广东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专案组进入查处后,开平市政府开始了整改工作。
2006年6月和12月,开平市政府发文撤销了非法审批29785.05亩用地的批文,对其中土地原貌没有改变的22585.13亩用地,全部退回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按原土地用途使用。
对已填土而没有建设项目的4899.57亩用地,全部退回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有耕作条件的种植经济作物,目前已基本完成复耕复绿工作。已填土建成或在建的2300.35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处理意见精神,将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后按程序依法报批。
鹤山:
撤销53个非法用地批文 2006年12月11日,鹤山市政府发出文件,撤销此前以53个文件非法批准、合共3626.8亩的用地批文。2006年6月,鹤山市政府对没有供地、可以复耕复绿的3555亩用地,责令共和镇政府进行复耕复绿。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