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放“车补”,取代难以控制的公车,这种“车改”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地方认可。而“车补”数额的高低,又成了当下舆论关注的热点。就在人们对杭州副局级月补2600元嫌多的时候,辽宁辽阳却传来了“连创新高”的信息:宏伟、长弓两个区的正职(正处级)年“车补”竟然分别为7.6万和8万!有媒体评论说,“这哪里是补,分明是抢”,而且对当事者“比过去有很大节约”的辩解很不以为然,认为纯属“权力编造的改革幻觉”。
正处级干部年“车补”七八万,显然是高了,但“比过去有很大节约”却未必是瞎话。长弓区区委宣传部负责人说得很清楚,“本区车改之前公车支出占正常办公经费的70%,车改第一年就综合节支320万元”。这恐怕是真的。不信就算算账。购置一辆供领导乘用的轿车,至少要20多万元,按10年折旧,年均2万多;领导专车司机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开销,一年少说得4万;汽油消耗,按每百公里8升计算,假设书记、区长一天也不加班、一次都不私用,一年250个工作日,平均每天跑100公里,年行车总里程为25000公里,耗油2000升,12000多元。仅以上三项,就差不多8万了,再加上必须的年检、保养、维修、停车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年开支10万是很正常的。用这个标准衡量,每年给正处级的书记、区长发8万“车补”,比专门为他们“养”车,的确是节约的。
虽然费用下降了,“比过去有很大节约”,但这并不意味“车改”就是成功的、发放超高“车补”就是合理的。区区一个城市的区,“车改之前公车支出占正常办公经费的70%,车改第一年就综合节支320万元”,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那里公车滥用得太离谱了!本不该配置,却大面积超配,例如国家根本没有县处级干部上下班公车接送的规定,可许多地方不仅县处、连科级也有“专车”;本不该使用时,却总习惯性地使用,例如不少干部为了“方便”,外出几百公里都带着“自己的车”。就这样上下联动、左右开弓,造成了巨额的公车消费,其中包含了多少违规违纪成分,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不分黑、白、灰,不论合规还是违规,统统一并“打包”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参照基数,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改革之所以变了味,关键在于它是以认可不合理的既得利益为前提的。
如果沿用这种畸形的“改革思路”,那肯定会有形形色色的这“补”那“补”出台。一些公款吃喝风气盛行的地方,会不会充分“借鉴”辽阳经验,以“本(县)区"饭改"(公款吃喝改革)之前公款支出占正常办公经费的70%,"饭改"第一年就综合节支500万元”为理由,向各级官员发放超高的“饭补”。而像“邓玉娇案”发生的那类地方,则可以以同样理由,向官员们发放“异性洗浴”补贴,还会理直气壮地说“比过去有很大的节约”。
新一轮改革举步维艰,难就难在它要触动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而其中不少是近年来新形成的。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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