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7月29日电(记者谢樱)长沙市政府29日对外宣布,长沙市6类城市老人可申请每月免费享受100元-3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这是长沙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一项有力举措。
根据《意见》规定,拥有长沙市户籍且住市内五区的援助服务对象包括: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且子女不在当地的低保老人等6类老人。他们可申请享受每月100元到3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据统计,长沙市将有近万名老人可受益此项政府购买服务。
在为老人提供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外,《意见》的出台也为社区居家养老站点的建设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对验收合格的居家养老的服务中心,政府财政资助1万-6万元不等的启动资金,建成后的服务中心按每50位老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行补贴。此外,《意见》还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了税收、用水、用电、用气等各方面的优惠,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
“今年长沙市政府、区政府将共有2300万元资金投入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这将大大推动服务数量和质量的提高。”长沙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说。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已建成18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全市10余万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上门服务和白托服务。而《意见》出台后,长沙将筹办再建35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个村也将至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据了解,长沙市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到2008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8.3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5.3%,其中城区老年人27.06万。随着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的急剧增多,社会化养老需求日益增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福利事业已成为一个带全局性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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