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21岁的女大学生晓丽(化名)色诱已婚男子,与其男友等人上演“捉奸戏”,以公布“艳照”为要挟勒索钱财。怀柔一乡镇企业干部上套后,成了晓丽男友等人的“提款机”,先后被勒索200余万元。昨天,晓丽和男友张某等4人因敲诈勒索罪被怀柔法院判处4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面容清秀的晓丽是河北人,2007年进入北京某大学读学前教育专业。去年1月,她通过朋友认识了出手阔绰的张某,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时隔不久,张某称做生意赔了100多万元,自己知道几个比较有钱的人,可以让晓丽勾引他们,同时安排人拍艳照勒索点钱出来。晓丽虽然心有不甘,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于是张某给了她一个怀柔乡镇企业干部万某的电话,并交代她如何操作。
2008年2月,晓丽给50多岁的万某打了电话,借口拨错了号码,造成误会的假象,随后趁机与万某聊了起来,不知情的万某就这样上了钩。两人熟了以后,晓丽主动表示要到怀柔某度假村游玩,万某自然求之不得。2008年2月27日,晓丽来到怀柔,万某全程陪同。当天晚上,两人在怀柔某度假村开了一个房间。看到万某已经上套,早有准备的张某及其找来的“帮手”等人立即挥舞着相机、踹开房门闯了进去,称晓丽是“大哥的女人”,让万某拿出60万元补偿,“否则就把拍的艳照贴到单位和家门口”。万某无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答应给对方38万元。
万某交钱后,张某等人觉得钱来得太容易了,因为几人当时拿的相机里根本没放胶卷,所谓的艳照根本不存在。扮演帮凶角色的胡某、周某事后也耍起了“小聪明”,私下给万某打电话以此事相要挟要钱,万某乖乖就范。此后,万某成了张某、胡某等人的“提款机”,几人只要一缺钱就给万某打电话让其送钱。最终,万某被勒索的金额达到200多万元,他终于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据了解,张某等人还曾用同样方式敲诈33岁的已婚男子王某2万余元。在整个事件中,“艳照门”的女主角晓丽仅分得几千元钱,其余钱财都被其他几名男子挥霍一空。
法院最终认定,晓丽、张某等4人对受害人实施要挟,索取财物且数额巨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昨天,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晓丽紧紧地闭着眼睛,双手紧握。当听到刑期7年时,她身子一抖,猛然睁开眼睛喊道“太重了”,并大声表示要上诉。同案另外3人则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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