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
28日上午,湖北咸宁司机郑某所驾的车辆被临湘交警查扣。郑某索要车辆未果,在交警队抽刀自杀。目前,郑某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脱离生命危险。经查实,当地警方在对其查处过程中,执法并无过错。
28日凌晨,临湘市交警部门在107国道上展开了一场整治行动,针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凌晨1时左右,一辆破旧的桑塔纳轿车进入交警视线。交警上前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民警看到,这辆轿车的前面牌照被光盘遮挡,尾部则没有号牌,用一张“永结同心”的红纸粘贴遮挡。
交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司机郑某出示的行驶证5年没有年检,车辆合格证并非本车,且车架号码仅两个数字,发动机没有号码,有明显的锉动痕迹。交警当即作出扣车决定,要求郑某找齐相关资料后再来办理取车手续。
当天10时,郑某来到羊楼司交警中队,要求取回所扣车辆。交警以没有出具相关证明资料,需要对车子进一步核查为由未予放行。郑某称自己没有钱回家,交警告知可以帮助拦一辆车帮助他回家。
郑某刚出交警队大门,就拿出携带的一把裁纸刀,朝脖子上抹去,造成喉管破裂,血流满地。交警当即夺下他的刀子,将他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临湘市公安局负责人称,事故发生后,他们在对郑某进行积极救治的同时,将这一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郑某亲属前来陪护。
28日下午,记者在临湘县人民医院看到,伤者经过手术后已无生命之忧,但喉管受伤暂时无法说话。郑某用笔给其亲属和交警写了一份其自杀的简单经过,“我家很穷,车是我的命,拿了我的车就是要我的命,不给我我就要死。”
临湘市当地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在这起事件中,交警部门的执法程序不存在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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