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29日上午开庭,前扁办副秘书长马永成出庭。
新华网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机要费案马永成、林德训涉案部分29日辩论终结,两人与扁珍切割,均不认罪,马永成并说“是陈水扁要求我配合这么说的”;林则说,假发票的事不应由他承担,他没有伪造文书及贪污的犯意。
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论告,举马永成脱产时扁曾犒赏250万元为例,强调马、林和扁珍有类似主从的特殊关系,明知扁家私用机要费还签核,属共同正犯,并批评马、林在权力傲慢中迷失,“只看到利益,看不到法治”。
前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和主任林德训被控协助吴淑珍拿不实发票诈领机要费,台北地院昨天进行两人的辩论程序。
马永成表示,检方起诉他拿12张不实发票核销机要费,他原本供称是扁交给他申报,事实上他未经手,是吴淑珍直接拿给陈镇慧;当初他是配合扁的要求,才不得已做了不实陈述。
他强调,为扁管钱的是吴淑珍,为扁管帐的是陈镇慧,机要费的帐务如何处理,是扁珍与陈镇慧三人间的事,与他无关。他还说,陈水扁任务特殊,公私难辨,机要费的使用也应有弹性。
检方反驳,以陈致中、陈幸妤私人支出申领机要费,很清楚是私用,怎么会公私难分。
林德训则说,检方认为他知道扁珍拿他人发票申报,但其实是珍直接将发票交给陈镇慧申报;他认为申请时应本诚信原则,所以未曾怀疑,直至全案爆发才知情,“我承担了不应该由我承担的事”。 (来源:新华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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