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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可别忽视职工权益

2009年07月30日09:3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日报
  背景事件

  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群体性事件。部分职工因不满企业重组而聚集上访,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身亡。(本报7月28日国内新闻版报道)

  新华点评

  在企业重组的过程中,职工理应享有知情权,并分享改革带来的成果,这是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吉林通钢的群体性事件,重要原因之一是职工认为在企业重组中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企业重组中改变的是经营管理方式,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改变。因此,企业重组的内容和具体方案都应该让职工一清二楚。如果企业重组过程中没有企业职工参与,很容易让人产生有“暗箱操作”的疑问。

  企业重组的目的是通过资产优化组合使企业获得新的发展动力,这是让广大职工满意的事情。但从“通钢”事件中我们却看到了企业职工的不满情绪。如果说职工“国有情结”较深,恰恰说明企业重组中职工权益没有得到充分地保护,“激化企业原有矛盾”的说法更是表明,重组方案一直难以得到企业职工的广泛支持。

  企业重组的最终表现是实现企业效益的提高、职工待遇的改善。企业重组提高了经济效益,理应由包括企业职工在内的所有参与者分享成果,而不仅仅是企业的部分管理者。如果职工的利益在改革中受到影响,不满情绪就有可能被激发。

  企业重组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始终是群众关心的热点。要严肃查处重组中的“内幕”和“猫腻”,杜绝极少数人侵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谋取私利。要充分信任群众,让企业职工参与到重组的过程中,以实现公开、公正和透明,让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据新华社天津7月29日/记者李靖、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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