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为妥善安排和解决国有企业内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问题,贵阳市日前出台《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和改制重组内退人员移交托管的意见》。
《意见》要求,贵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负责该市破产和改制重组国有企业纳入托管的内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
内退人员移交手续办理完毕次月起,托管中心将按月发放内退人员生活费;按规定缴纳(含代扣代缴)内退人员社会保险费、按原企业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正式退休;工伤(职业病)内退人员的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内退人员因故死亡后,托管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办理遗属资格证书、发放生活补助费等。
移交托管的内退人员的生活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00元为基数,按内退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限每年递减10%计发,另一部分按内退人员的工龄每满1年计发10元。即:月生活费=500元(递减)+(10×工龄)。内退人员生活费标准在其移交托管时一次核定,直至其正式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