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7月30日电 (记者 王超)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
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力争到2015年前,基本解决全省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届时,将有80个以上县(市)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据介绍,《办法》总结了全省农村公共供水的经验和教训,明确提出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发展思路。对农村公共供水的规划与建设、供水管理、用水管理、供水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科学、实用,具有可操作性解决方法。
据山东省水利厅的有关人士介绍,《办法》的实施将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让群众逐步喝上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饮用水,提高供水质量,加强工程规范管理,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用水保障。
近几年,山东省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至到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95.6亿元,建成农村自来水工程13816处,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313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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