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驾驶的山寨轿车被执法队员请下高速路 |
整车合格证标注是四轮摩托,执法人员监护下道,教育放行
本报讯 自动挡、四车轮、车顶还有自动天窗,无论怎么看都是一辆缩小版的轿车,但车辆合格证上却赫然标注着“残疾人代步四轮摩托车”。昨日,市高速公路执法六大队执法人员查获一辆奇特的无牌轿车,而该车的驾驶员竟是一名只有右腿的残疾人。
据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六大队介绍,昨日8时25分左右,该大队李刚等两名执法人员在渝黔高速公路巡逻,至65Km附近的东溪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红色轿车正向重庆方向行驶,由于该车无牌照且噪音较大,随即对该车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该车驾驶员姓赵,是江津珞璜人,29日从贵州境内上道,载着一家4口人准备返家。然而,这名只有右腿的驾驶员除了购车收据和整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外,无法提供车辆相关证件,而其驾驶证,也仅仅是准驾残疾人摩托车的“F照”。
据赵某解释,这款“温心”牌轿车是由湖南某厂设计生产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他于去年10月专程从湖南花了2万多元购买。但回到重庆上牌时,车管所却告知他,该车是重庆境内第一辆该类汽车,因没有相关登记不能上牌。而由于整车合格证上标注的车辆类型为“四轮摩托”,他便没有再去申领新照。
听取赵某的申辩后,执法人员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牌照及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一律不得上道行驶。其次,虽然该车在合格证明中标注为“四轮摩托”,但无论从其设计性能上看还是从常识上判断,这种机动车都是实实在在的自动挡小型汽车,作为右下肢完好的驾驶人,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主动申领适合的驾驶资格。
最后,鉴于其实际情况,六大队执法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理念,将其监护至綦江下道,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再次上路行驶。
记者 夏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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