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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青海省公安厅长“何再贵”“一文不值”

2009年08月03日07:2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7月31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表决,确认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何再贵依法逮捕措施的函》。何再贵曾任青海省公安厅厅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等职务。2009年6月30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时停止何再贵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许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
(8月2日新华网)

  原青海省公安厅长的名字叫得很好,何再贵,但从即日起他不再贵了,因为他做了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杰出的诗人臧克家诗云:“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笔者认为,与党和人民背道而驰的人,虽然活着,等于死了,就像何再贵之流。说何再贵一文不值,因为他辜负了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因为他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何再贵被捕的消息既令人震惊,又令人疑惑,既令人惋惜,又令人愤慨。同时也不免使人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一个党的高级干部,一个人民卫士的领军人物,怎么一下子跑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好令人纳闷,好让人费解。虽然何再贵的犯罪行为暂未公之于众,但笔者猜想何再贵的罪行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当罪犯给予好处时,便瞒天过海给罪犯一条生路。当亲戚朋友找来时,便变着戏法为罪犯开脱罪责。当自己把柄被抓时,便捏着鼻子放罪犯一马作罢。

  二是利欲熏心,见钱眼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何再贵靠法律自然“吃法律”了。凭借自己的特殊权力,顷刻间定会财源滚滚。

  三是沉迷情欲,贪恋女色。何再贵官位再高,权力再大,也难逃色劫。有人送钱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笑纳,有人敬献美女则半推半就,最终还是淹没在“红颜祸水”之中。

  何再贵忘记党的教导,辜负人民的希望,玷污头上的警徽,亵渎国家的法律,走向的是一条通向罪恶的深渊,等待的是只有法律庄严的审判。

  青海省公安厅原厅长何再贵被依法逮捕原因暂未公布

  网评:青海省公安厅长“何再贵”即日起“一文不值”!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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