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宾阳一教师南宁绑架儿童
首府警方在桂林将绑匪抓获,解救了11岁的人质
本报记者 余锋
7月30日晚,得知遭绑架的儿子在桂林被南宁警方解救,王某夫妇紧绷了10天的心弦终于松了下来。
小男孩在城中村失踪
王某夫妇是博白县人,来南宁谋生已有一些日子。平时,他们带着11岁的儿子小亮(化名),租住在明秀路虎邱村的民房内。小亮就在租住处附近的小学上学,平时每天放学后都是按时回家。
7月20日傍晚,王某夫妇发现儿子并不在家。他们找到隔壁经常与小亮一起玩的8岁男孩小鹏(化名)了解,才知道在当日下午,小亮、小鹏两人走到虎邱村村口时,被两个陌生男子拦住,说是要给他们1元钱,让他们帮到村里找一个叫某某的人。
两个小孩接过钱后,到附近的小卖铺询问了一番后,告诉这两个男子说,村里好像没有这个人。两个男子又掏出10元钱,要孩子们带他们进村。眼见天色已晚,小鹏说先行回家,小亮则跟着两个陌生男子去找人。
听小鹏一说,王某夫妇估计儿子可能被人贩子拐走了,立即向警方报案。
7月22日,王某夫妇的手机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内容大致是:本来是想卖掉你小孩的,但你给20万元,就可以把他放了。接到王某夫妇反馈的最新情况后,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七大队、兴宁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成立了专案组,并查明绑匪用假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卡和储蓄卡。
为稳住绑匪,民警让王某夫妇设法与绑匪电话联系,证实小亮是否还安全。
王某夫妇打通绑匪的手机号码,电话那头只传来“啊、啊”的两声小孩叫声。凭声音,王某夫妇无法证实那个小孩就是自己的儿子。于是他们又要求绑匪让孩子说出隔壁玩伴的名字。那小孩先后报了两个名字给绑匪传递后,王某夫妇才稍微轻松了一下:被绑架的确实是自己儿子。
警方辗转寻找绑匪行踪
7月25日,王某夫妇在民警的授意下,先将2000元打入了绑匪提供的储蓄卡,并发短信通知了对方。然而,绑匪却没有将这2000元取走。
7月27日,有群众向民警举报说,宾阳县邹圩镇的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迅速调查了黄某的情况。
今年30岁的黄某于2001年大专毕业后,回到宾阳县一个小学教语文课程,后来与同县一名女教师结婚。夫妻俩的房子就在邹圩镇上。黄某刚当上教师不久,就迷上了各种形式的赌博,他不仅输光了自己的工资,还欠下20多万元的赌债。民警还了解到,黄某的妻子已身怀六甲,还有一个月便要分娩,但由于不时有债主追到家里,黄某经常不敢回家。
在民警追踪黄某时,绑匪继续给王某夫妇发勒索短信。为了让绑匪露出马脚,7月28日,民警让王某夫妇再次将2000元汇给绑匪。民警则对黄某进行秘密布控。
7月29日清晨,民警得到一条线索,黄某在来宾市区出现过。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来宾市。来宾警方协助对市区的各个车站及周边的旅馆,还有相关的银行网点进行布控,但均未发现黄某的踪影。
7月30日凌晨3时,民警又得到一条重要的线索:有债主刚刚打电话给黄某要他尽快还钱,黄某说自己正在桂林找人筹钱。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李文进带领民警连夜驱车赶往桂林市。
闹市中抓到一名绑匪
在桂林警方的支持下,民警在桂林火车站、汽车站进出口及周边站前广场、旅馆等处撒开了一道网,却仍未见黄某的踪影。就在警方在桂林排查时,王某夫妇再次收到了绑匪发来的短信,要求他们赶紧汇20万元。
7月30日下午6时许,眼见天色就快暗下来,李文进指挥民警变换布控策略,改由一两位民警一组,步行或驾驶摩托车在桂林站前广场及周边路段,寻找与黄某体貌特征相符的人。
不一会儿,南宁市刑侦支队七大队的两名民警,在桂林汽车站附近一条街道有了重大发现:一名头戴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的青年男子,正蹲在路边电线杆下发短信。民警表明身份后问:“你的身份证呢?”该男子迟疑了一下说:“没有。”民警见眼前这个男子与黄某十分相像,便追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该男子支支吾吾说他叫黄某,宾阳县人。民警遂一把将黄某摁到控制住。
将黄某押上警车后,民警立即展开审讯。黄某情知事已败露,垂头丧气地说:“你们抓我时,‘阿二’(黄某的同伙)带着那小孩,就在我身边10多米处,估计他现在跑了。”
民警立即折回抓获黄某的地方,在附近一条街上,看到一个小男孩边跑边回头看——这正是被绑架到桂林的小亮。阿二把他丢到旁边一个药店后就逃跑了。
据黄某供认,他在赌场上认识了一个叫阿二的男子。阿二虽然已20岁,但由于吸毒、身体瘦小,看起来只有17岁左右。一个要还巨额赌债,一个要筹集毒资,两人遂合谋绑架儿童索要赎金。
7月20日中午,两人乘车从宾阳抵达了南宁市区。一下车后,就在路上寻找目标。两人连哄带骗绑架了小亮,并从孩子嘴中套出了小亮父母的手机号码。
两绑匪以为,时间拖得越久,20万元赎金就会全部到位,于是打算买7月30日的火车票到湖南。由于当天的车次没有座位票,两人带着小亮继续在桂林过一夜,待次日再北上湖南。没想到,黄某正打着如意算盘时,被南宁警方一路追踪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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